第一种人是《孟子·离娄章句下》讲的“仁者爱人”,仁者是充满慈爱之心,满怀爱意的人;仁者是具有大智慧,人格魅力,善良的人;是吴承恩在《西游记》第十八回写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是英国谚语里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第二种人是《旧唐书·陆象先传》里说的“损人益己”,损害别人,使自己得到好处。
也许会有人说,还有第三种人叫做“损人不利己”。其实,“损人不利己”是“损人益己”的延伸。与人相处,如果以“损人益己”为行事指南,其结果必定是损人不利己。因为“损人益己”的人,压根儿不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并不是你仁义礼让他就能满足了,这样的人往往欲壑难填,贪得无厌,至贱无敌,你永远不知道他的满足点在哪里,你永远也无法让他感到满意。
安徽淮南知名专业社区门户“凤台小鱼网”2月3日就以《【鱼鱼爆料】凤台最无耻的开发商皖州金悦强占我广告位》为题,曝出来一个“损人不利己”的典型。
早在2015年,凤台县一家名叫“安徽明翔”的文化传媒就与凤台县公交签订了车体租赁合同,拥有广告的独家发布权。在租赁期内,2月1日上午,明翔业务人员按照正常工作交接客户农班车广告验收工作时,发现皖州金悦地产在明翔拥有独家发布权的农公车大兴、新集两条线路公交车内大面积粘贴皖州金悦地产自己的项目广告,强行将明翔客户广告覆盖。
“安徽明翔”的广告被恶意覆盖。
明翔第一时间询问了驾驶员,驾驶员说粘广告的人说是公交领导安排的。明翔联系了金悦项目负责人葛某,葛某一会儿说是司机主动找他做的业务,已经给司机钱了,一会儿又说公交领导打过招呼了,“反正我们花了钱了!”明翔立即给公交一位姓夏的经理联系,夏经理说这是从未有的事情,公交与明翔已经合作多年了,从未有过失信行为。夏经理表示,会向金悦项目负责人葛某问清楚,给明翔一个交代。
“安徽明翔”的广告被恶意覆盖。
一个小时后,金悦项目负责人葛某回电说,“那对不起了,我不知道那是你们明翔的,大不了我现在就安排人把它撕掉就是!”
明翔认为葛某这是在说假话,因为之前明翔一直有业务人员追踪服务,方案给金悦项目负责人葛某报了一次又一次,如今葛某居然说不清楚这资源是明翔的!
明翔被撕坏的广告。
2月1日中午,一位老大爷在撕覆盖了“安徽明翔”广告位的金悦广告时,把明翔发布的客户广告也给撕了,被“安徽明翔”的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
经询问才知道,这位搞破坏的老大爷原来是金悦项目负责人葛某叫他去干的,大爷还吼明翔工作人员说:“粘这些广告这都是公交领导安排好的!”
明翔随即叫来公交夏经理处理此事,等夏经理到的时候,大爷早已没有踪影,只留下一辆车门上没有锁的老年三轮车!夏经理走后,明翔工作人员一直等到大爷回来把车安全骑走才敢放心离开……
老大爷撕下的广告。
这就是“损人益己”的金悦地产,强占别人的广告位,还把老年人推出来当挡箭牌,这不是“坑爹”嘛!
“安徽明翔”的金总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一句没关系,皖州金悦对自己的“损人益己”行为要有一个知耻态度,要给对明翔客户造成的损失一个态度!
著名法制记者雷强认为,金悦地产的行为构成“侵占”和“破坏”。雷强说,“安徽明翔”与凤台县公交签订了车体租赁合同,拥有广告的独家发布权后,在租赁期内,广告发布权是明翔的,位置也是明翔的。金悦地产未经发布人许可,把自己的项目广告覆盖在“安徽明翔”的合法广告位上,侵犯了明翔的财产权和使用权;撕毁明翔广告位的行为,涉嫌破坏财物。
多位著名律师认为,金悦地产覆盖“安徽明翔”广告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直接行为是侵犯了广告发布权,间接行为是毁坏财物。公交在与“安徽明翔”签订车体租赁合同后,应该尽到让“安徽明翔”妥善使用的义务,由于金悦地产的“破坏”,造成公交承诺给明翔的广告位无法进行正常广告发布,责任如何划分?各担各的责任!“安徽明翔”应该主张本应正常发布却未能正常发布广告的权利,没能正常发布是由于金悦地产的“破坏”造成的,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金悦地产的这种侵权行为侵犯的是公交的权利,公交可以依法对金悦地产的“破坏”造成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法律和民事追究。
正所谓“世上有佛也有魔,是佛是魔皆自作。与人方便就是佛,损人利己便成魔。”
不当损人利己的人,也不做损人利己的事,大过年的,给人添堵的皖州金悦就是一个做人做事的活教材。(文/截图 宾语 视频由网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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