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中的司法鉴定是双方共同提起的,委托是德清县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对此德清县人民医院是没有异议的。然而对于鉴定机构的结论,德清县人民医院竟然耍起了无赖。明知受害方忍受着病痛,忍受着巨额的医疗费用,这也应该是医院所了解的“要害”。也正是知道对方急于需要治疗的费用,医院竟然用拖时间来折磨受害方达到庭外和解的目的,这是非常无耻的。
沈女士,一位正直无辜的人。在一次诊疗中被医院误诊了,同时病历都遭到篡改《见--德清县人民医院怎么了,医生们怎么了》的视频。医院的代理律师对一审的判决是没有异议的,因为作为专业人士,他知道这场官司医院是输定了的。然而医院的领导们无视事实的真相,为一己私利为所谓的政绩继续折磨着受害人。
无耻啊~~就在上个月德清县人民医院的120误诊死了人,刚刚赔偿了受害人家属60万,处理的过程简单明了,而沈女士的赔偿为什么要这样难?是不是人家好欺负一点?10几万的赔偿只是用于目前的前期诊疗,离以后的诊疗,这点费用是远远不够的。可能也正是知道这点,医院希望通过这场庭审来达到一次性了结的目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都受到了侵害,一个家庭眼看着都支离破碎了,是谁造成的,就是你们这个不负责任的医院造成的呀。
我还是那句话,这不是个案,对于德清县人民医院,这不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