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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岩头镇政府包庇腾空帖了多次违章建筑至今不处拆:永嘉县烧纸

迫切要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职责对周秀中用户, 未批先建予以拆除

  报 告

  原告:滕美兰,女,79岁,汉族, 农民,住永嘉县岩头镇小垟茅村

  原告:周寿月,女,48岁,汉族, 农民,住永嘉县岩头镇水西村。手机号码;13868610573

  被告:周秀中,男,59岁,汉族,农民,住永嘉县岩头镇小茅样村。

  事实:岩头镇政府包庇腾空帖了多次违章建筑至今不拆,周秀中继承他大伯周寿巧和他二伯周寿有还有他父亲周巧妹他兄弟三人共有八间房, 周寿巧和周寿有没有继承人, 现在兄弟三人都巳经死亡了这财产留下由周秀中继承 , 由村里普本做证按农村的风俗谁给他上普财产就由谁继承, 周秀中没经审批建三间二层, 自将马路旁的农田改造成住宅房, 由于房子建由在学校旁边的三角路口车辆通行转弯影响视线, 容易出事故, 而且占用部分马路改为私人用地, 周秀中的个人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了小茅样村人民的利益。

  求事项:依法亟请拆除上列被告人没批先建的违章房,弘扬违章必拆精神,维护违章必拆政策的正确实施。

  综上所述,上列主被告未经批准擅自,违建房屋行为直接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应按《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依法拆除,弘扬“违建必拆”精神,祈求亟拆,实为公感。

  此致

  具报告人:滕美兰 周寿月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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