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字里行间无处不充斥着“环保”二字,见规划的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发展定位,大力实施“环境立县”发展战略,以永葆“天下第一秀水”为目标 等表述。考察一下千岛湖的现状不能发现,环保是假,为了政绩是真!
怪相1、放纵企业养殖更为污染环境的鱼种,而不让渔民参与养殖
作为特种鱼种的斑点叉尾鮰、鲟鱼、“老口鱼种”等都是发达国家限制养殖的品种,对水质破坏极大。网箱养殖斑点叉尾鮰区域的水质比其他养殖区域的水质污染的更为严重。例如2009年下栏坞水域因养殖斑点叉尾鮰而导致该水域水质严重氧化的水污染事件。而现在政府打着所谓的“保护千岛湖水质,进行规范养殖”的口号,继续允许养殖斑点叉尾鮰、鲟鱼,实质是为保护个别企业的发展,继续保护斑点叉尾鮰和鲟鱼的养殖。
怪相2、千岛湖水域存在大肆挖沙现象而不过问
在千岛湖水域存在大肆挖沙现象,造成湖面水质严重污染。县政府以原来的户挖沙污染千岛湖,变为现在是政府招标拿钱,用更大功率的机器挖沙,污染更严重。其实质不是为了防止污染,而是政府谋求最大利益的出让费,而且挖沙有县领导参股,是官僚与资本结合垄断挖沙产业。
怪相3、千岛湖水域存在大肆填湖违法现象
为了保护水资源,国家明令禁止禁止一切填湖行为,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在相关政策公告中明确要求,“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严禁砍伐林木、破坏植被和进行开山取石、挖沙取土、围湖造田等破坏地形地貌的活动。”可一些开发商为了开发房产、建造湖边别墅赚取暴利,勾结政府大面积填湖,排泄大量的生活污水,也缩减了湖面面积,破坏了生态环境,严重污染了水环境。由于房产商拍到的土地大多依山临湖,开山填湖成了开发商们的必然选择。千岛湖的水不仅是当地的饮用水源,还是杭州等周边大城市的重要水源,如果当地政府继续放任大面积填湖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是为了民生还是为了私利
淳安县政府为了大力发展渔业经济,一直鼓励渔民参加养殖,2002年淳安县人民政府出台淳政发(2002)第94号文件“关于加快渔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文件的主旨就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养殖面积,增加库区农民收入。为此出台了相应奖励措施,如“3、鼓励一定规模的网箱养殖户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方面发展,提高千岛湖网箱养殖品位。对网箱养殖规模达1000平方米以上,养殖设施符合标准,年产值达10万元以上的养殖大户,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一定三年不变。”广大养殖户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也积极学习养殖技术,参加养殖,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也实现了自己的经济效益。政府不可不收取承包费还大力支持养殖户的养殖,此项举措对于淳安养殖业的发展无疑是积极的。
让人不解的是同样是淳安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文件,为何反差这么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是不能是朝令夕改的,政府应本着“信赖保护”的行政法原则依法行政。而《淳安县“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2011-2015)》则和2002年出台的淳政发(2002)第94号文件及《淳安县千岛湖渔业发展规划(2005-2010)》大相径庭,南辕北辙。《淳安县千岛湖渔业发展规划(2005-2010)》明确了千岛湖网箱容是1900亩,到了2011年《淳安县“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2011-2015)》,奏然降到规划的500亩。其中分给养殖户只有60亩。垄断企业分到440亩,政府改为大力支持企业的发展,因为企业可以创税,见《淳安县“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七、渔业经营组织建设规划(一)目标2015年,以杭州千岛湖发展有限为主,发展龙头企业。在巩固壮大国有企业龙头同时,大力发展联办养殖-加工-产品出口一体化企业,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强各具特色的渔业加工、休闲龙头企业。同时完善或筹建县级渔业合作联社和区域性、专业性渔业专业合作社。”政府为了自己增加税收,不再让传统的养殖户继续养鱼,绝大部分养殖户被迫上岸,彻底失去生活保障。传统养殖户的网箱养殖面积从1900亩降到60亩,这不仅是单纯的数字变化,量变引起质变,可见《淳安县“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2011-2015)》的出台已从鼓励发展养殖业到与民争利的错误道路上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