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相
2007年4月23日,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沙岭学校(九年制)的八百多名师生正在操场上做课间操时,突然有几名学生晕倒在地,不省人事,随后,每天都有几十名学生发生相同的情况,以至于到医院就诊的学生达到 300 多名,这些学生的共同症状就是头痛、恶心、呕吐,个别学生还出现了昏迷、流鼻血、皮肤过敏、抽搐。
4月30日盘山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认为此事件为新教学楼(小学部)使用新桌椅中桌面油漆苯含量超标引起的刺激性反应,不会留下后遗症。当日,公安机关对桌椅生产厂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审查。5月17日,由盘山县政府组织召开大会,向沙岭当地群众公布鉴定结论及相关政策,群众对答复不服,现场出现混乱。当晚,公安机关逮捕了白天行为过激的10名群众。目前,司法机关逮捕了桌椅工厂的三位相关负责人,并查封工厂及个人财产,提起公诉。
检验报告数据表明:4月26日形成的报告证明教室内甲醛含量达到0.30(标准要求为等于或小于0.10),4月27日室内甲醛含量为0.22,4月28日教室内甲醛含量不超标,可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并未针对甲醛的来源立案追查,而仅以桌椅苯超标为名将桌椅生产厂家其作为该事件的替罪羊。
学生大规模发病的真正原因究竟是苯还是甲醛?政府并未给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然而真凶却逍遥法外。目前桌椅厂家律师已经掌握了切实可靠的证据支持其无罪。
据悉,无论是苯或是甲醛中毒潜伏期较长,事隔近两月,仍有个别学生未痊愈,中毒严重者可能导致白血病、不能生育等恶果。国家规定新装修教学楼需要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而沙岭学校正值学生上课期间大规模进行室外涂料粉刷,难道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就不该对此负责吗?
作为政府、司法机关不能履行法律职责、保护百姓,却偏袒真凶、陷害他人的做法,如果交代?
疑点种种
疑点一:如果是桌椅的问题,为何学生使用近两个月没有发病,而恰在粉刷外墙涂料期间有不适症状,并于23日课间及之后的几天大规模病发?
(注:桌椅于2006年10月前生产,并存库至2007年2月末,于2007年3月1日前送至沙岭学校,3月1日正式使用;小学部外墙涂料粉刷于4月20日至4月23日)
疑点二:相距小学部新教学楼约300米外的初中部学生(旧教学楼、旧桌椅),为何也在此期间有多人发病?
疑点三:多次检验报告表明室内甲醛超标,为何之后不追究甲醛超标的来源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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