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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多伦县烧纸

2016年6月初,多伦县交通局修建滦河至黑山嘴县级公路,途径大河口乡三道沟大营子村,按国家标准,县级公路与民宅众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可其公路横穿三道沟村时距离其中两户民宅不足3米(开始离一户居民房屋只有1米,后多次与乡政府协商要求搬迁,政府不同意,后来在离房屋不足3米地方施工,房屋于2014年建成),施工过程中在居民房后深挖近2米,取出的沙土用于村中一户危房改造,施工中还有专用机械开强震作业,这些原因可能导致民房地基受损,以致承重墙内外多处裂开成为危房,房主多次告知乡里领导希望予以解决,乡长到现场多次也无法解决,后报交通局处理,其副局长到场后开始说给搬迁,受害农民全体同意,可第二天予以否认,后来受害农民到县信访局,很快县政府发文至交通局要求其解决此事,可交通局一直拖着不予处理。 2016年7月18日,在危房未予以解决的情况下交通局分包施工人员又去现场施工,受害农民予以阻止,随后交通局打电话报警,110出警查看房屋实际情况后要求交通局尽快给村民处理房屋问题,可第二天不知为何110却打电话给受害农民说如继续妨碍道路修建进程会以妨碍交通对受害农民进行逮捕。后来村民又多次进城找交通局,交通局及有关部门也派人来看房屋情况,可是说不影响居住,没有重建或拆迁这笔钱,坚持维修加固房屋在屋后打水泥防护墙,并就此与村民签订维修协议,可是我们怀疑地基已经受损而且房屋的裂缝几乎每天都在变长或变宽甚至有新裂缝出现,担心以后居住会受到影响,所以不同意只解决表面现象维修加固的处理结果,希望有关部门解决实质问题,一次彻底解决房屋问题(在院内离公路远的地方重建)不要让村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再受到威胁。马上又到农忙季节了,我们农民和他们拖不起了,希望尽快彻底解决问题!

  在此想问:交通局及有关部门在规划公路线路时难道就不事先实地考察情况吗?不管国家有关公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吗?符合拆迁范围的也坚决不拆吗?修路施工过程中出现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情况就说没有拆迁改建这笔钱吗?县政府或交通局关于修建此县级公路的相关文件何在?另:本人所发信息真实有图片为证,求广大网友帮忙转发扩散让这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让上级监管部门看到,还我们最底层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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