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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的渣男 抛弃妻子 离婚反咬女方巨额离婚费:中阳县烧纸

中阳县的渣男 抛弃妻子 离婚反咬女方巨额离婚费

  贺毅,原中阳县宁乡镇纪检书记,现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2010年5月,贺毅与我结婚,2011年7月生有一子,婚后,他以不可告人的目的,拒绝办理结婚证,并暴露他吃喝嫖赌的本性,常年不会家,不负责任,连孩子都一年不看几眼,连平时基本的生活费用都不出,经常几个月找不到他人影。在中阳工作的四年间对外谎称自己单身未婚,极少回家,从我怀孕、生孩子到孩子现在4岁,一年、半年都不看孩子一次。

  2014年5月我们在法院离婚,抚养费他一个月只给700元,而且只给15年,共计127400元,可最后却一分没出,只逼我写了张收据,还敲诈了我们67万元现金。贺毅为人道德败坏、品行低劣、唯利是图、阴险毒辣、抛妻弃子,不尽抚养义务、吃喝嫖赌、乱搞男女关系,生活荒淫糜烂,目无党纪国法,嚣张狂妄,连孩子区区几万万的抚养费都要骗,一分不给,敲诈勒索,无法无天,对外坚称未婚,装着一副仁义道德的样子,是典型的两面人。

  贺毅及其家人嗜钱如命,2010年结婚,除了他们给的彩礼5万元 ,我没有开口跟他们家要一分钱、一件东西,谁料结婚第三天时,反而贺毅和他父母开口跟我和我家人要100万元,嫌我们的陪嫁少了,后来甚至还说,不给钱也行,给他买辆100万的车,他看上一辆车了,真是信口开河,荒唐至极,让人苦笑不得。我们没钱当然没有给,于是他家就以此为由,每天提及,不是给我脸色看,就是语言凌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变相欺凌、侮辱的生活,连孩子都不放过。结婚五年来,贺毅基本上不回家,常年在外吃喝玩乐,平时几个月都不跟我们母子联系,无奈我只好回到娘家生活,于是贺毅就更加猖狂,经常带人回家住,连儿子都不管不顾,甚至平时连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一分。平时还经常跟我父母还有我要钱花,我没钱,只好骗他有钱,他才会回家一两次。

  结婚半年,就开始各种暴力、冷暴力,平时更是无端恶语相向,连我回家没有换拖鞋都要指着鼻子骂,还不算还要拳打脚踢!2011年5月,我怀孕7个月,一次吵架之后,贺毅换掉门锁,不让我回家,致使我流浪街头,后我父母找到贺毅时发现,他已经带了别人回到他们柳林的家里(我们的家在离石),任凭我父母怎么敲门就是不开。后找他父母理论,谁知他父母更是蛮横无理,不光给贺毅做到不光彩的事情开脱,还辱骂我父母,他妈还要打我妈,被我拦下,谁知他和他妈居然连怀孕7个月的我一起打,把我的手臂抓出两条深深的血印,他妈还指着我的肚子骂,挺大肚敢跟我们吵架,不想活了。我被他们打的动了胎气,去了医院,住了一晚上观察,还好没事,可最后孩子还是早产!贺毅及其家人,不去医院探望,还又换了门锁不让我回家,说要我全家去道歉,他们打了我们,害我早产,还要我们道歉,天理何在!

  事后贺毅见到我爸还非常嚣张地挑衅,说有本事打我呀,看我让我爸找人灭了你们(当时他爸贺秀峰是吕梁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贺毅如此出言不逊,目无长辈,道德败坏,不负责任,平时却伪装出一副假仁义道德,及其阴险。我无法忍受要求离婚,被他们拒绝,我就回了娘家,没发跟他们讲理。谁料,他们打了我一周之后,他父亲就被纪委双规,贺家支离破碎,之后畏罪跳楼自杀未遂,成为残疾。也算是报应吧!

  孩子出生后至今,五年间我和孩子一直生活在娘家,贺毅从来不来看望更不联系,连孩子都不过问,离婚当天在法院,他甚至都不知道孩子的大名叫什么,孩子所有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在操办,他长期在外吃喝玩乐。孩子现在4周岁,孩子都不认识他,他从来没有花一分钱给孩子买过一件玩具,衣服,没有尽到一丁点的抚养义务。这样对孩子都没有感情的人让人无法理解,而不理孩子的原因却很极品,连他妈和家人是嫌看孩子累了,不愿尽抚养义务,而贺毅呢,却是为了推卸责任,自己好有时间打游戏,吃喝嫖赌。他们为了不照顾孩子,甚至不让我和孩子回他们家,更是连孩子都很少理会,残忍至极。我因为孩子百般忍让他们,结果他们却更加伤尽天良,并扬言就是不管,谁也拿他没办法。

  2012年7月,一天早上,我开车在街上给孩子买奶粉,碰巧看到他跟别的女人从他柳林的家里出来开车走了,我开车跟了上去,可没有勇气跟下去,事后我质问他,他死不承认,还怪我没有当场抓住他,不算,真是无耻。还说就算我抓了现行,他就是不承认,看我有什么办法。对于他如此卑鄙的做法,我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他居然说,要离婚可以,让我把这几年吃了他的,花了他的都用现金还回来,居然还拿出他花过钱的票据来,无理、无耻到极致。说实话结婚五年来,我和孩子基本上都在娘家生活,根本没有花他什么钱,贺毅及其家人逢年过节就说,我们家怎么不给他们送礼,别人都送了,怎么不给贺毅钱花,明目张胆的跟我们要钱要东西。这几年我都在我娘家生活,连孩子都是我们在养,他不负抚养责任就算了,还不出抚养费,他和他家人可以狠心不管孩子,可我们做不到,我无法跟他理论,可为了孩子,我只能先维持一个表面上的家。不负责任,不出抚养费,还要倒打一耙,跟我们要钱,卑鄙至极。最最可耻的是,如此禽兽不如的人,却总是把自己装成仁义道德的人。

  2014年2月,贺毅就把家里门锁换掉不让我们母子回家,并扬言房子是他们家的,离婚让我跟孩子走就行了,逼迫我们母子有家不能回,逢年过节到处流浪,目前只能寄住娘家。虎毒还不食子了,他连孩子几万元的抚养费都要骗,请问这样的品行低劣,残忍至极的人,就是政府选聘干部的标准吗?

  2014年5月我们在法院离婚,到了法院,我不能提任何条件,他们事前找好人,我没有说话的权利,全部由他们摆布,孩子的抚养费他一个月只给700元,而且只给15年,共计127400元,可最后至今一分钱没给,逼迫我在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情况下,给他们写了收据。并扬言公检法都是他们的人,告到北京都没用!一个小小的科员既如此嚣张到口出狂言,公检法都像是他们家开的,难道纪委也是他们家开的吗?

  2014年5月,因家庭纠纷,引发打架冲突,贺毅找关系把简单家庭纠纷,定性为刑事案件,并跟我们敲诈要钱,威胁说,如果不给钱,他们就收拾我弟了,并扬言公检法都有他们的人,弄死我们分分钟的事情,告到北京都没用,我们因为害怕,被他们折磨的不得不就范,最终被贺毅及其父亲敲诈了67万元现金。贺毅人性之卑劣、道德败坏、手段之毒辣、目无党纪国法、敲诈勒索、禽兽不如。请问中阳组织部,纪委,这就是你们选拔的干部吗?是通过什么渠道,选出这样的干部的,公务员法要求干部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社会公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这样的人是如何通过考察的,择优选拔的,他比那些人优秀啊?

  2014年正月初五,下着大雪,只有我和孩子在家,贺毅已多日没有回家,晚上孩子突发高烧不退,给他打电话,他不回家。我一夜没睡用酒精,用水不停地给孩子擦身体降温,早上孩子终于降温了,孩子睡着了。早上我家里打电话说,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贺毅和他父亲去我家把我开了三年的凯迪拉克轿车(使用期间就说明他们家不会出一分钱,所有费用,包括油钱,保养等都由我自己承担)强行要回,我家人说我们去接你回家吧,不要吵了没有意义。我已经觉得这几年我忍受是徒劳无功的,不论最终结果是什么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每天争吵,冷战的生活。结束吧,让它静静地结束吧。可树欲静而风不止,临近中午贺毅回家,一回家就找借口吵架,孩子刚退烧,他非说孩子没有发烧,然后就开始骂人,说离婚,让我带孩子走。

  五年来,因为他们爱钱跟我们要不下钱就变相地侮辱我,欺负我,还不让我上班,我为了孩子忍了,因为他们不想照看孩子嫌幸苦,我妈帮我看孩子,我不计较了,因为贺毅不负责任家不回,孩子不管,我认了,我唯一的目的只想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可我错了,我所有的忍让换来的是他们的变本加厉、得寸进尺。五年来,各种打骂,虐待,侮辱,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我逆来顺受,百般忍让,可最后他们反而更加不把孩子当回事,欺负我的孩子,我是万万无法忍受的。2014年,过年回他家,孩子叫他们都没人理,儿子从沙发上滑的坐到地上,哭着跟我说,我要回姥姥家,这里的人不喜欢我,我的心在滴血啊。大吵之后,贺毅把我和孩子的东西从车上扔下来,我终于忍不住大爆发了,跟他在院子里大吵了一架,离就离谁怕谁啊,可最终我吵不过他,打不过他,他在我肚子上踢了几脚之后开车扬长而去。

  当天,在来我家人来接我的路上正好碰上刚打了我出来的贺毅,我家人开车欲靠近他的车停下来说话,谁知,贺毅的车在看到我家人的车后根本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反而加速,由于下雪地滑,都没停住撞上了,可贺毅并没有停车的意思,还加速逃走,我家人突然觉得他有问题,为什么老是躲着我们。我家人追了两步追上去,谁知贺毅对准我们的车第二次撞上来,撞到车门直到车停下来自己走不动了。贺毅关车门锁车窗不下车,我家人问他不说话,在给我打电话后才知道,他是打了我之后跑出来碰见我家人,自知理亏才不敢停车,不敢开车门,不敢说话的。没有办法,我家人砸了块车玻璃,他就骂起来了,还跟我弟打了起来。最后,他的车、我家人的车都被撞了,我家人不想跟他计较,大家都走了。

  后来,贺毅居然恶人先告状,到派出所报警说是我们砸了他全车的玻璃,并做了所谓的车损,认定19000的损失,所有责任都嫁祸到我们头上,而且我家人的车也被他撞了,我们也有损失,到他嘴里反倒变成他有理了。本事家庭矛盾,打架谁也没有受什么伤,可他们却耍手段把整件事情升级为刑事案件,对我家人进行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审问,我家人被要求需要按照贺毅所说的材料落实,我家人不承认就一直反复地问。本来只是家庭矛盾,他们非要耍各种手段把事情升级为刑事案件,原来是为了离婚能不出抚养费,还能敲诈一笔钱,卑鄙!

  贺毅居然因为这件事变成有理一方,耀武扬威,这几年他做到卑鄙的事情却只字不提,只抓住这一把柄,要钱!后来我们又请了跟我们两家都有来往的王某和穆某,经过三个月艰难的艰难调解后,他们始终坚持要钱。2014年5月12日早上8点,中间人穆某突然来电,他们提出三个条件才放过我弟,一、孩子他们不要,要先在法院按他们的要求离婚,二、打了贺毅两巴掌让我们陪50万元,三,砸了块车玻璃就要让陪他们一辆新车了,车为丰田RV4新车价格才要22万,可他们要按2011年买车时的价格包括税、上户、车的装饰等共27万元,共计77万元,因那辆旧车值十万他们留下了就抵了十万,他们还要67万元,一分不能少,并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就要收拾我弟,让我弟坐牢。我们当然不答应了,太过分了,砸了块玻璃就要陪辆新车吗?还有天理吗?

  他们抓住我们想调解的心里,进行敲诈,要钱。我们不理他们,他们又一遍一遍地追着要钱,威胁,使我们不能正常生活,孩子连学都不能上,最后,我们实在受不了他们卑劣的手段折磨及威胁,被迫用钱解决,可我们心有不甘啊,这几年我和孩子在他们家受尽虐待,离婚还要给他们赔钱,老天,有眼吗?

  2014年5月13日开始贺毅和他父亲贺秀峰就开始不停催促我们赶紧拿钱出来,并要求拿现金,我们一下子怎么会有那么多钱啊,我们要求给一个星期时间,他们不给。于是,没有办法,我们只好四处找人借钱,好不容易在三天后凑够了数。

  2014年5月15日早上,我父亲把一袋子现金拿到县文化大楼给了中间人,然后我父亲走了,贺毅跟贺秀峰去取了钱,后在中间人面前,贺毅把钱都数了一遍,并写了67万的收条,并签了调解协议,可他们要求调解协议只让写5万元,不让写实际他们拿钱的数目67万,相当于调解协议也是假的没用的。拿了钱之后,派出所要求贺毅去签字,撤销报案材料,因为我们是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派出所和公安局主张调解,一直未立案,结果贺毅拿了钱,消失了。

  离婚一年来,他们家拿了钱就消失了,更是连孩子也再没有看过一眼。为了推脱责任,为了要钱,他们用尽各种心机和手段,险恶用心暴露无疑,这些年我都隐忍不发,只是为了孩子,现在,他们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出,还要骗我们那么多钱,人在做天在看,他们造的孽迟早会得到应有的报应的!虎毒还不食子了,我要为我和孩子讨回一个公道,为民除害!

  QQ:2985727122

  附:贺毅拿了我们67万元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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