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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信用社的后续:翼城县烧纸

2010年7月20日中午11时,在翼城县桥上镇信用社我们见到了该信用社的赵主任,赵主任核实了这起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之事,承认确有此事,并联系了该信用社违法信贷员宋海荣,宋承认说有此事,并已把该违法贷款还上了。

  赵主任挽留我们吃饭,被我们拒绝,下午当我们要离开翼城县时,赵主任打电话要求见我们,在翼城县阳光大酒店307房,有一个自称“朱宏财”的说‘他是临汾市检察院的,去年他就知道该信用社信贷员宋海荣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之事,他已做了处理,宋给了他一万五千元,而宋去年也已停职半年,相关部门已做过处理’。朱宏财说:“既然你们来了,也不让你们白跑,我让宋海荣给你们买两条烟,算是意思意思!”我们说:“坚决不拿,我们只是了解情况,核实一些细节”。

  在我们将要离去时,宋海荣追出来一直坚持让我们拿烟,最后干脆把烟扔进车里,我们说:“如你要强留下烟,我们将把烟拿到相关单位去”。宋说:“既然认识了,就成好朋友了,以后有什么事联系我,都好说,可不要发稿”。

  宋海荣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高额贷款之事既然已做处理,宋海荣也已停职半年,该信用社主任怎能不知此事,赵主任在知道此事后不是去查内部违法违规信贷之事,而是带上该信贷员宋海荣到处托人“了事”,可见翼城县桥上镇信用社的管理是多么混乱。

  22日早8:50分我们来到临汾市银监会,一位自称是办公室主任的说此事应该先向临汾市信用联社反映,随后我们来到临汾市信用联社,了解到信用社主任和相关负责人已去开会,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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