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法院说因为涉及到大杨先务村委会,不能立案,经多方反映情况(固安县信访局,固安县法院办),最后于2010年1月5日才同意立案,可是2010年3月31日开庭时,法院却告之和我签协议的不是实际用砖单位,而是北京吴宇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而且也不能起诉大杨先务村委会,否则不能受理。要求我重新立案。因为我不懂法院的程序只好听法院的,重新立案,又交了一次立案费用,而且不追加大杨先务村委会。法院告诉我调解就可以,不用开庭,于是我只好同意调解。法院给出具了调解书,约定被告于2010年5月31日前还清欠款,可是至今被告一分钱也没还。我向法院申请执行,其中法院由我出车出资去了一次被告所在地,可是并没找到该。到现在我一分钱没拿到打官司还花了好多钱,找法院法院让我自己去找,让我找到人在说,
后来法院说钱由村委会支付,可村委会却说没钱,并在法院的监督下有和我签订了还款协议。可现在村委会又说公章是村委会的没错,可是没签字,不承认,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你们正在喝酒吃饭,只盖了公章,我问过为什么不签字,当时你们可是说公章比签字有效力,我一个老百姓当然听你们的。可现在钱不给还说楼房没有产权,卖不了,等有了产权证等楼卖完再解决,我就好奇,没有产权你们大张旗鼓的能盖那麽多楼,难到就因为你们是政府,是人民父母官,这要是老百姓盖得恐怕早被拆了吧,既然村委会没钱,那哪儿来的钱继续施工呢?村里给我答复是乡里县里接手了,让我去找乡里要钱,可当时签合同我是和你村里签的,我一个老百姓哪敢去乡里要钱啊,我只好找法院解决 ,更可气的事现在乡政府换届了,现在的乡长太伟大了。和法院的说这是前任领导的问题,他不知道也不可能管,难道你们不是一个国家不是一个领导人吗,那就是说你在任时可以为所欲为到时抬屁股走人,反正有问题下一任也不会管了,难道楼一直卖不出去就一直拖着不还吗?到现在6年了,我现在老人生病住院都没钱治了,你们还让老百姓活吗,就因为你们是领导是【公仆】吗,如果把我换成你们的亲属会出现这种问题吗,难道非逼得我一家人无路可走了,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当时法院不让我追究大杨先务村委会的担保责任(当时如果不是大杨先务村委会担保我是不会和一个不清楚底细的工司签订合同的),到现在被告找不到,做担保的村委会有钱不还。当初法院查封的工地,现在已经盖好。为甚麽却说没证不能卖,我该怎么办?难道就因为我不是廊坊本地人,我没有背景,所以一拖再拖,6年多了没有一点说法,可是法院的各项费用我都交了,为什么政府对此不闻不问呢?谁能帮我?帮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