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父亲徐向先受伤过程情况说明
尊敬的县委、县政府领导:
您好!我叫徐娅丽,是患者徐向先的女儿,现将我父亲因危房改造受伤及治疗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家是特困户,2015年我家享受到党和政府进行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按照乡镇府的安排,农户家只提供水、电、土、麦草,其余改造工程及材料均由乡政府指定的有资质的工程队承担。
2015年10月11日下午,我家的危房改造工程正式启动。当天下午村领导派我父亲去别的村拉运木料(按照乡政府起初说法,有承建资质的公司包工包料到家),在拉运木料的过程中,四轮机车斗前墙不慎被推倒,父亲被压在了木料当中,下半身当即就失去了知觉。整个受伤救治过程中,村主任全程在场。
当天下午20:30分,父亲被送往民勤县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大夫建议转院治疗。2015年10月12日下午4点,父亲转入兰大一院。晚上7点开始手术,11点手术结束。主治医师告诉我们,父亲的病属于“腰椎爆裂性骨折,压迫性神经休克”将导致大小便失禁,瘫痪在床。
我于2015年10月14日从兰州回民勤处理事情。万顺村村委张向忠书记不让我们找村主任,也不让我们找包工头,说这是政府的工程,所有的责任都有政府承担。张书记给出的承诺如下:我父亲承受了病痛的折磨,就不会再让我们承受钱财上的损失(这些话在父亲出院后,张书记在我家和父亲也说过,村主任也全程在场)。2015年10月16日上午10点,我去西渠乡上找乡党委书记马维斌,马书记说张书记所有的承诺他都同意,而且也说所有的医疗费用让我自己先去找朋友借或者贷款,最后还不上,他们会去还。2015年10月19日下午,乡镇府让我们重新签订合同,说以前的合同不正规。我家没有签,只写过一份《危房改造申请书》。后来我们又多次去找乡党委马书记,马书记认为责任在我家,不在政府并说难道他给我们盖房子还有错了?(父亲是你们派去的,试问一个农民在政府的调遣中他敢不去吗?)认为是我家在闹事,说任我家自生自灭。
从父亲2015年10月11日受伤住院治疗至今,医疗费除了我们自己参保的农村医疗保险报了2000元、意外伤害险报了20000元之外,目前只领到政府给予的救济款4000元和临时打到农户账上的危房改造补贴款10500元(后来其他农户的款都被政府收走了,而我家困难我母亲没有给),共14500元。
经我和母亲多次找村委会和乡政府政法委张书记后,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是:2016年1月起给我家5个一级低保。(2015年我家就有5个三级低保。实际情况,我家只得到了1个三级低保,另外四个三级低保由生产队平均分配,我家只落了一个虚名而已)剩余费用政府陆续想办法给解决。
2016年4月27日,已过七个月了我母亲带父亲到镇政府去找马书记,请他帮助解决一下父亲的治疗费用,可到政府后马书记大骂一顿。马书记说:“拉来干什么,在门口等着去,……”,并让乡政府工作人员将我父亲从门口拖拽,其中有人扑打过来要打我母亲,因为母亲是一个弱势农妇无能为力就拍下了其中的几张照片。眼看马书记指示下的人将父亲拉扯无奈之下只好给蔡县长打电话说明情况,蔡县长和马书记电话沟通之后,马书记叫来了村主任把我父母带回家。因遭到乡政府工作人员暴力拖拽拉扯,父亲伤情加重,原来略有知觉的下肢又丧失知觉,上肢也有多处擦伤痕迹,伤口疼痛难以忍受。
尊敬的领导,我父亲仅仅住院就花去了十多万,出院后在家注射针剂和吃药,每天尚需花费高达350元的医药费来维持,二次手术和后续康复治疗还需要大量的费用。如果再这样拖下去我父亲就要一直瘫痪在床,母亲要照顾父亲也不能外出务农,身心俱疲,我弟弟在兰州上学还需要生活费和学费。父亲受伤无疑是让我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别人家在脱贫而我家却走向更加贫困。我恳请领导能够主持公道,给我们家一个生活的希望。我们恳请领导能帮助解决父亲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并保障后期的治疗和康复费用。
附:费用开支
住院治疗费:89873.56元
住院护理费:2人×130元×20天=5200元
住院食宿费:1000元
救护车来回路费:7350元
在家吃药和打针剂费:32400元
在家前期护理费:3人×130×40天=15600元(后期由母亲一人护理)
来往处理事情路费:1000元
合计:13682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