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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侵权行为有哪些?:祭奠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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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同时规定了“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可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因此,如果作者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公众号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作者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可公众号转载时没有向作者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公众号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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