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8月10日周末我去银行处理交罚款的事情,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到交警违章处理中心开具票据,我又乘车去甘泉交警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说在2楼城区中队处理,我到城区中队办公室找到当时处罚民警任步雄,他们拿出刷卡机直接刷了100元人民币,然后没有任何票据,我问他们索取发票,他们说没有发票,只有刷卡机凭证。于是我非常气氛,找任警察理论,他让我找他们领导去,于是我又去找他们领导,交警队的领导告诉我,全国各地这种违章从来没有发票。
请问懂法律的朋友,这样的情况属于什么?求助一下!
我自己不太懂中国的法律,希望知道的人给我普及一下?
交警大队处理违章罚款竟然不开发票?
这个钱去哪里了?
以前我去处理违章,都是按照正规流程,开具发票,请问这种现象是正常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