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在马上交房的关键时期,广大金域豪庭业主发现,不管是楼盘的取暖方式和基础配套设施上和当初的承诺和宣传以及购房合同有很大的出入:
1、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标准里,其中第12条明确说明取暖方式为分区地热供暖,而现在开发商省去了打井的钱,取暖方式却成了壁挂炉,壁挂炉取暖首先供暖不持久,而且成本比地暖较高,且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2、宣传页和项目工地的宣传喷绘布上显示是温泉入户,当初大部分业主选择楼盘的初衷就是看好温泉入户,现在同样也实现不了,因为地暖尚且无法实现,更别说温泉入户,甚至购房合同中根本没有把温泉入户写到里面,而开发商在宣传过程当中,始终把温泉入户当成噱头。
3、小区北面的后花园之前规划的时候有,包括后花园的样板房,当初售楼部承诺以后是一个健身场所,现在不可健身场所拆掉,而且后花园也改成了车库,大大减少了绿化面积和业主的休闲场地,这种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失信的做法实在让人寒心。
4、目前小区只有一个大门出入,且目前马上到了交房的时候依然没有规划其他出口,当初小区鸟瞰图上是可以看到开启南门的,现在只有一个大门口出入,如此密度的人口聚集,万一出现天灾人祸,业主出入拥挤,后果不堪设想。
5、目前最高的三层住宅玻璃,开发商为准确美观,用暗色玻璃,严重影响顶层业主采光,且所有窗户不是常规推拉方式,均为内外开窗,既占用空间,又不安全。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可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作为一个河北省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和建设期间,如此严重的与消费者购房合同以及当初的宣传和承诺不符,却依然我行我素,根本没有和全体业主告知。另外,作为房产、城建、规划等监管部门,小区的规划建设如此不符,是不是也应该过问一下。作为广大业主,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是我们关注的焦点。
1.地暖没了;2.温泉没了;3.花园没了;4.南门不知道有没有;5.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根本不是赠送的;6.电梯不符合国家规定也没有了也没有了连电车都放不下,怎么放担架,7.当时所说的可视对讲现也没有了。
现求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