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晚,蒋林科为了报复自己的邻居张军伟(原蒋林科租用本村老生产队的4间旧平房到期后,该房被邻居张军伟家租用,蒋林科对此事一直怀恨在心),谎称下午自己的汽车与别人的车刮蹭,发生争吵,当晚那个人要来找事为由,和在他开发的隐凤山景区当保安的、与张军伟根本不认识的两个外地人陈学理、丁哲宾在张军伟每晚回家的必经路口等候张军伟。当晚十点多钟,当蒋林科看到张军伟驾驶的车辆到达路口时,就从自己的汽车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长约50厘米长的帯刃砍刀交给保安,并说“如果他过来,就干他”。在张军伟被两个保安拿刀逼迫来到蒋林科跟前后,蒋林科等人即开始对张军伟拳打脚踢,挥刀乱砍,且在其中一个保安陈学理拿刀砍张军伟的过程中,还误将另外一个保安砍伤。即使这样,蒋林科仍没有停止对张军伟的殴打,直到被误砍的另一个保安体力不支,蒋林科才带领两个保安驾车离去。而年仅35岁、原本身强力壮的张军伟却因身中27刀,在次日凌晨失血性休克死亡。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被残忍地剥夺掉了!
任何一个有着正常思维的人都能看出:张军伟的死,就是蒋林科蓄谋故意组织并指使杀害所致,蒋林科应当对张军伟的死承担全部责任。因为;
如果蒋林科不是蓄谋,为什么蒋林科当晚要以下午与人发生刮蹭的谎话来掩盖与张军伟是邻居有矛盾的事实?
如果不是蓄谋,蒋林科又怎么能够在晚上、在几十米宽、没有路灯的大路口准确分辨出张军伟所驾驶的车辆?
如果不是蒋林科伺机报复张军伟,那两个与张军伟素不相识的保安怎么可能跟蒋林科在张军伟必经的路口等候张军伟?
如果不是蒋林科指认张军伟所驾驶的汽车,那两个保安怎么可能去拦截张军伟?
如果不是蒋林科从自己的车上拿出砍刀并交给保安指使他们干他,那两个保安又怎么可能拿刀砍杀与自己无冤无仇的张军伟?
如果不是蒋林科等三人围着殴打张军伟,张军伟怎么可能被动的挨打、被砍而不能逃跑,最终造成身高1.62米的张军伟身上不算钝力性外伤,单被刀砍的伤竟已达27处之多,刀刀见骨最终死亡的后果?张军伟惨死之状,令人触目惊心!
虽然案发时是晚上十点多钟,可当时正值盛夏,案发地又地处交通要道,周边吃烧烤者众多,而蒋林科就在这样的地点残忍的将张军伟杀害,其无视国法,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令人发指!其丧心病狂的犯罪心态让人胆颤!
更有甚者,案发后,蒋林科非可没有任何悔罪表现,还和两个保安串通:如果公安问起,就说此事与他无关。并且他的家属在蒋林科被抓后即扬言“蒋林科最多被判十一、二年”,“我们家的钱,花给公安,花给检察院、法院,也绝不给他家(张军伟家)一分钱!”。
虽然我们知道杀人偿命的最浅显道理,可本案已经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受理了四个月,至今仍没有结果。难道蒋林科政协委员的身份真的就是一张免死金牌,即使他组织、指使手下杀人仍然可以不被处死、能够轻判?难道蒋林科的势力果真大到能够呼风唤雨、一手遮天的地步,能够无孔不入、甚至能够深入法院,左右本该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法官的意志?……我们不明白,老百姓要的替民伸冤、为民除害的公正结果怎么就这么难!
为了无辜惨死的张军伟的冤魂能够安息,为了张军伟年逾六旬、却在承受老年痛失爱子伤痛的无助父母,为了张军伟那不满10岁、最小只有4岁大的一双儿女,在如此幼小年纪却要过早承受失去父爱的巨大痛苦的心灵得到一丝安慰,为了张军伟原本幸福、平静的家人将来不再受到更大的伤害,我们强烈呼吁社会关注此事,蒋林科应被处死!
蒋林科不杀不足以安民心、平民愤!
蒋林科不杀,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蒋林科不杀不利于安定团结的社会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蒋林科不杀就是对广大守法百姓的愚弄!
蒋林科不杀,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