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夜,久旱之后的一场大雨便把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在两河镇高原村栈房北面山上已经建成且验收合格的所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打回原形。
由于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没有修建起码的导流水渠,黄土在雨水的浸泡下变成黄泥浆从山上汹涌而下,翻过院墙灌进石泉公路管理段栈房道班院子、顺着路灌满G210国道200米排水沟,并对周边部分民房后墙也有不同程度的侵蚀。究其原因:
一、石泉县国土资源局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在石泉县国土资源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前,栈房道班北面的山上满是桑树和板栗树,我来栈房道班的一年多时间经历过更大更持久的暴雨也没有任何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请问石泉县国土资源局,谁授予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权力?
二、石泉县国土资源局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惠农是假,赚取国家项目资金是真。
在石泉县国土资源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中,对于当地农民在山上种植的桑树和板栗树一律砍掉且不给一分钱补偿,既违反《森林法》还涉嫌坑农。看来石泉县国土资源局搞建设惠农是假,赚取国家项目资金是真。
三、石泉县国土资源局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质量堪忧。
2014年8月6日夜引发小型泥石流的那场大雨实际并不算大,可已充分暴露了石泉县国土资源局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果遭遇连续大雨浸泡,栈房北面山上在缺乏树林稳固水土的黄土坡面很容易发生大面积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届时将会殃及栈房道班及周边十来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看水平,项目看良心,石泉县国土资源局一些领导干部眼里只有来钱的门道,置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置农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置党纪国法的尊严于不顾。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希望各大新闻媒体依法舆论监督。在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修建时,周边村民集资修建了一条上山沙石路,本文后附有集资路口照片,其排水沟直通G210国道水沟,希望没有计算在栈房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如果也算在其中套取了国家资金,就请返还给周边集资村民。
作者:石泉公路管理段栈房道班职工 王军军
2013年8月17日
后附相关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