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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临高县委县政府一封公开信:高县祭祀

临高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临高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作方案)的通知,既然临高县委县政府已经分类了按保留,规范,清理三方式开展高县祭祀。

  一 问:2014年3月以后临高县民政局单位自行与第三方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单位自聘人员高县祭祀,是否归类为清退对象?如果属于清退对象,为什么分管领导还包庇其家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如不属于清退对象高县祭祀,那么他们是否属于政府雇员?是否有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

  二 问:临高县委县政府对于(临高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作方案)这个文件是否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还是领导的家属就可以玩文字游戏高县祭祀,继续保留聘用而无视文件的存在?属于清理对象的工作人员还未清退!

  望能公平、公正、公开的答复高县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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