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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临高县县委县政府:高县祭祀

关于印发(临高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作方案)的通知,既然县委县政府已经分类了按保留,规范,清理三方式开展高县祭祀。清理对象为什么不清理还保留着,14年后的第三方派遣公司方不清理,还保留着。

  在处理编外人员过渡“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上,希望县政府能先把清除对象处理好,别因为是领导的家属,就不用清退,明明这么多不符合规范的对象还保留了使用,都不于清退,特别是14年以后的单位自聘第三方工作人员,你们政府自定的清除对象都不清除,就拿那些老员工开刀高县祭祀。还保留到现在跟县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转为规范类人员,叫规范类人员怎么去相信政府现在要做的编外人员用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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