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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佛冈县基本医疗救助待遇申报条件是什么?:佛冈县祭祀

1、持有本县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对象;

2、持有本县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人员(简称“三无”人员);

3、持有本县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的城乡孤儿佛冈县祭祀。

注意事项:

(一)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候,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元的,按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救助佛冈县祭祀。

(二)五保、孤儿、低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原则上超过10000元

(三)给予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年500元门诊定额补助,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救助佛冈县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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