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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公安局严重违法办案拒不改正:阳东县祭祀

本案案情:许明威1997年9份刚到阳东中学读书时精神是正常的,当时读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许明威初中升高中入学成绩优秀:752分,在开学第一个和第二个星期和同村同班的许东才发生过口角,在开学后前三个星期精神正常,生活正常,上课留心听课,能独立完成作业,其中英语课程前七单元听写成绩优秀,有100分的,95分的,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同班同学李宜腾(许东才亲戚)、李学志、许伏远在阳东中学校内开始以推打许明威的胳膊,拿许明威开玩笑的形式对许明威进行骚扰,如果叫许明威,许明威不应答就会骂许明威,经常恶意拿许明威开玩笑,如果许明威顶嘴,就会用手推打许明威,用这种方式对许明威进行人身攻击是经常性的,后来并且给许明威起了一个外号叫“ ”,在开学第八个星期之前不久的一天许明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打了李宜腾一巴掌,李宜腾就找许伏远、李学志预先讲好去揍顿许明威,可当时他们认为在教室打难看,于是讲好在宿舍打许明威,当天晚上,许伏远、李宜腾、李学志在阳东中学学生宿舍后面等许明威,当许明威走到宿舍楼梯口时,三人一起把许明威推上宿舍,在宿舍把许明威打了一顿,被打后当时许明威讲话很不流利,李宜腾就对许明威说“如果你再敢开声就再打你”,后来许明威不敢出声、几个人一直把许明威打至昏迷,之后几个人就把许明威抬到床上,这几个人回去上床睡觉,许明威就在床上乱讲乱阳东县祭祀。

                从这次殴打开始,许伏远、李学志、李宜腾在宿舍、教室都经常取笑,骚扰许明威,之后不久,李学志发现许明威在许明威自己的一本书上写着等李学志去报村,就把李学志斩成十八块的语句,李学志当时就把许明威的那页书撕了,之后李学志又找许明威算帐,许明威当时说:你撕了我的书我还未理你你还在叫阳东县祭祀。李学志不肯罢休,于是许明威就拿起石头准备自卫,这时许伏远、李宜腾、钟奇才、李国林、黄韶记走过来,看见此情况便去抢走许明威手里的石头,这几个人把许明威推了一阵,并且打许明威的手臂和踢他身体,当晚黄韶记、李国林、钟奇才,许伏远和自打了几拳许明威,最后钟奇才隔着许明威两米远,走到许明威那里打了一脚许明威,又打了许明威颈部和头部交界处,李国林也走过去打了几拳许明威,然后六人不准许明威讲话,之后不久由许伏远执笔,在许明威的书本上(几乎所有的课本都写上)写上了“许明威是人渣”、“许明威,你妈被佬轮奸过吗”,“许明威,以后我问你,不管是什么问题,你需要回答我,不回答就打你”等侮辱性(令人不堪入目和无法忍受的)语言,后来几个人在宿舍门口讲话,和这次相差不久的时间,许伏远、李学志、李宜腾在宿舍楼梯脚下等许明威回宿舍晚睡时打许明威,当许明威回到宿舍楼梯下,三人一起打许明威,主要是打许明威的肩部和臀部,打完之后钟奇才、李国林、黄韶记三人知道这件事后,又到宿舍打许明威,当时据李宜腾听到许明威被打得“啊啊”地叫,打了五分多钟后三个人就离开了宿舍,之后六人用以拿许明威开玩笑、推打、用语言侮辱、恐吓、勒索钱、给许明威起外号( 、帮主、傻仔哥)、用牙膏粘上火柴在许明威睡觉时炀许明威,在考试时强行和许明威换座位,在许明威的课本上写侮辱性语言,如果许明威稍有反抗,即遭殴打的形式对许明威进行人身攻击,所以开始时许明威还会以对骂和互扔纸团以示反抗,可后来一直不敢反抗,总之,从许明威到阳东中学第三个星期起,就遭到许伏远、李学志、李宜腾(最先)和黄韶记、李国林、钟奇才(第八周开始)和雷仕添(后来在寒冷的冬天收许明威的被子)一学期来不断的人身攻击,正如李宜腾检讨书写的:搞的次数多了不记得次数了。

                许明威精神变化的情况是:前三个星期正常、三周后少冲凉(洗澡),学期中段考时基本能坚持考试可成绩较差,后来发展到不和同学交往,老师提问他问题他不回答也不理老师,早上也不做早操,学期中后段会出现自言自语,在课本上乱写乱画,十二周后许明威的头发很乱,穿的衣服也很脏,据其同学反映还出现烧书现象,期末考试八科成绩加起来才103分,其中三门0分,而许明威的入学成绩在班里属高分层次的阳东县祭祀。高一第一学期寒假许明威放学回家其母亲发现其患有精神病后送其到阳江市复退军人医院治疗(时间1998年1月31日),入院体查:神清、颈、心、肺、脾肋未见异常、接触尚可、睡眠差、饮食少、思维紊乱逻辑散漫、存在妄想和疑害观念、情感平淡意志减弱、行为反常、易发脾气,哭笑无常、未见自伤、伤人行为、自理力不全,生活散漫。以后虽经多年治疗,现仍未治瘉。

  (另上传本案阳东县公安局大沟派出所关于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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