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5年从部队复员,1985年经复员退伍军人办公室安置到汝南县广播电视局(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年服从安排到广电局创办的一个经济实体工作,1989年停办,后因广电局岗位问题待安排汝南县祭祀。当时局长承诺,如果参加集资,等有线电视台成立后,优先安排上岗,由于时任领导不作为,导致我现在待岗。
按照2017年国家发布涉军群体党中央八项政策:“安置上岗后下岗、失业的尽快安置上岗”和汝南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排和权益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汝退安[2017]1号)要求汝南县祭祀。
要求:1、按照国家政策恢复工作;2、纳入事业单位改革汝南县祭祀。
反映人:许中宇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