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郭茂孔 ,男,汉族,1960 年8月16日生,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涧岗陈曼芝乡村人,系死者郭青松之父睢县祭祀。
死者:郭青松睢县祭祀,21岁,1990年8月16日生,住址: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涧岗乡陈慢芝村
2011年1月18日中午12:00多,郭青松给我说下午要去董店乡董店村祝玉龙家喝喜酒睢县祭祀。我同意并嘱咐说:“快去快回,明天要拉嫁妆呢”(腊月16日拉嫁妆,26日结婚),其应声答到知道了,与我村的郭孟权一起到祝玉龙家……
到晚上6:00多见其未归,到晚上10点多,我接到祝玉龙的电话:“问郭青松回来没?”我:“没,咋了,喝多了吗?”祝:“没喝多,喝完酒和我堂弟(祝栋梁)发生口角起冲突了,一劝他,他走了睢县祭祀。”于是家人就分头寻找一宿未果,直至第二日下午5:00左右,得知在董店乡楚楼村申家沟河沟内打捞出了一个20多岁的无名男尸,我们就骑车赶往火葬场了,到地方后确认死者就是——郭青松
20日上午,睢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派出人员对死者进行尸检,并取标本做化验睢县祭祀。
21日上午睢县祭祀,我们到睢县公安局咨询郭青松死亡的相关情况,刑警队王队长答复是:19日下午五点多钟接到报案,在董店乡楚楼村东地一条小河(申家沟)里,打捞出死者,当时死者上身只是一件反穿的秋衣,下身仅一条内裤,身上有伤,一条湿透了的裤子和一只湿透了的鞋子在河东岸放着,其余衣物没有,案发地极为偏远荒凉,离村庄较远,河水最深处也不足50公分……
20日上午睢县祭祀,睢县公安局法医对郭青松的尸体进行了解剖……
我们多次到睢县公安局查询郭青松的死亡原因及尸检报告,可刑警队王建忠队长答复为:“郭青松为溺水而亡,构不成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睢县祭祀。”并扬言说:“爱上哪告上哪告。”并动脚踢打我妻子,共踢四脚。我们有录音为证。信访处大队长田恪兴呵斥我:“作到尽了,要把我们抓起来,还说我儿子死是报应……”我们也多次与睢县公安局王连生局长讨要说法,王局长要么推脱敷衍,要么避而不见……
对郭青松的死亡睢县祭祀,我们认为是他杀,并不是溺水而亡,理由是:
一、死亡地点可疑睢县祭祀。郭青松到董店乡董店村祝玉龙家喝喜酒,距事发地点有三公里之多,而且死亡地点是郭青松不熟知的地方,即使郭青松出跑或回家等原因都不会途径此地,甚至都不是一个方向。
二、郭青松的尸体被发现时:上身仅一件反穿的秋衣睢县祭祀,下身仅一条内裤,既然是溺水而亡,在零下8-9天气情况下,根本不会拖去全身的棉衣赤身裸体溺水而亡,
三、棉衣的出现也非常蹊跷:事隔一个多月后即2月23日下午睢县祭祀,马口村民在其地边浇麦时突然发现了所有衣物,公安机关在勘察现场时曾表态说:事发方圆五公里以内进行仔细排查,并未发现任何衣物……
对于公安机关的答复睢县祭祀,我们极为不满意,因为我们有郭青松死亡照片:头部多处受伤,疑为锐器伤,阴部肿胀於血青紫严重,我们多次多地请教相关专家
对照片进行审看睢县祭祀,结论一致:郭青松系为他杀,尸体发现地为第二现场而不是第一现场,并一再嘱咐我们保存好尸体,等待二次开棺验尸……
以上反映情况均为实情睢县祭祀,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反映人:郭茂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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