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12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濮阳县祭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濮阳县祭祀。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濮阳县祭祀。
现在已经快到2014年的所以12年退伍的士兵还是没有安排工作的话,希望还是比较渺小的濮阳县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