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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游泳馆要变KTV?变西餐厅?变快捷酒店?:尉氏县祭祀

近日尉氏县祭祀,有网友爆料,尉氏县体育中心游泳馆,本来完好的游泳馆被改造的面目全非,该设施是全民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竟然违法贱价出租给个人获取暴利,这是要改为西餐厅?还是改为KTV?还是改为快捷酒店?

  1公共体育设施违法出租给个人用于非体育活动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尉氏县祭祀。而尉氏县教体局却把游泳馆及其主楼贱价出租给赵根开西餐厅,还在装修开KTV?还是改为快捷酒店?游泳池也被破坏的面目全非,游泳池前面的三层主楼本是更衣室和运动员休息和训练用的。

  2全身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变个人暴利场所尉氏县祭祀,国有资产被贱价出租,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游泳馆是国家投资几百万让尉氏县用于游泳比赛和全民健身的重要项目,竟然4万元每年贱价出租给赵根作为营暴利场所尉氏县祭祀。游泳馆主楼有13间面房,共78间房,按附近比游泳馆偏僻位置租价8000元每年每间,光13间门面租金就10万多;还剩下65间非门面房,按3000元每年每间够便宜了吧?也得20多万!还有后面游泳池营业收入,每年几十万的营业收入,为什么赵根能低于市场租价相差十倍二十倍的贱价租到?请问尉氏教体局,在违反相关法律情况下,私自把国有资产贱价出租,这是要改建西餐厅?还是KTV?还是快捷酒店?是谁给他们的权力?也请职能部门出面解释一下?也请纪检部门调查下是否有暗箱操作?

  3违法改造游泳池

  第二十七条 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尉氏县祭祀。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尉氏县祭祀。

  游泳馆是标准比赛游泳馆,设施良好,现在被赵根毁坏的面目全非,看样子是改建?5月12日上午看见有城建执法人员制止其违法施工,可是赵根根本一点不理会城建执法,继续施工尉氏县祭祀。

  改建游泳馆的行为组织专家论证了尉氏县祭祀?征得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意了?还是举行听证会了?还是听取民众意见了?

  4违法改变房屋结构尉氏县祭祀,危机安全生产

  赵根把主楼东半部分几乎全部夹山改梁把承重墙拆除了尉氏县祭祀,不知道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知情?不知道是否危机安全生产?出现安全事故谁应该负责?

  5国有资产出租难道不需要公开挂牌竞价 尉氏县祭祀?

  难道国有资产出租不需要国资委备案?不需要国资委评估?不需要参照市场价?可以请专家到游泳馆附近询问门面房及其他房的租金,应该比我保守说的8000元还要高尉氏县祭祀。难道多收些租金更好的维护公共体育设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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