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法院枉法裁判:成武县祭祀
法乃国之重器,立法为民,国民之幸,有法不尊,民之祸成武县祭祀。有法不尊者首先是执法者,其次是广大民众。民众不尊法者比例少,执法不尊法者危害大。本人张胜军,成武人,2014年9月起诉,经成武县法院调解,进入执行程序,至今没有任何成绩。共查封被告人姚树军三套房产,至今没有执行一套,法院的效率太差了。本人以为法院存在枉法裁判的问题,其中一套房产在执行中,被告人的姐夫提出执行异议,2016年6月26日做出成武县人民法院(2016)鲁1723民初1287号民事判决书,刘昌军做为主审法官,认定涉案房产系徐汝新购买所得基本事实不清,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了错误的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徐汝新根本没有权利提出执行异议,在明显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刘昌军做出枉法裁判。张胜军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并将刘昌军枉法裁判的情况反映到省纪委巡视组。被人将联系所有成武县被枉法裁判的人,共商讨伐执法不公之大计。1555012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