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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武县经营性土地供应涉嫌违规操作(转载):成武县祭祀

关于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国家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成武县祭祀。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进入市场,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然而,国家的规定在一些地方成了一纸空文。

  2018年3月21日上午,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在成武县经济开发区高端红木家居产业园举行重点工程开工活动,当天共开工包括“金地首府”、“水发·阳光绿城”在内的17个项目,开工当天成武县多位主要领导均到场出席成武县祭祀。近日,有知情人反映,成武县当天开工的17个项目中有多个项目在土地供应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金地首府”项目用地出让前,县政府领导就已经确定供地对象,涉嫌干涉土地出让,内定土地竞得人;“水发·阳光绿城”涉嫌土地违规交易;中众和农产品商贸物流城的商业用地更是至今没有出让。

  房地产用地尚未出让成武县祭祀,便已确定供地对象

  “金地首府”项目位于成武县大明湖路东段北侧,小清河西路西侧,占地面积280余亩,由山东鑫驰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鑫驰置业)开发成武县祭祀。根据该项目的销售人员介绍,项目由联排别墅区和高层建筑组成,目前正在对外销售。

  根据菏泽市国资委发布的消息,早在2018年3月8日该项目就已经确定了供地对象和供地位置,当天成武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福常就曾就项目建设与鑫驰置业进行会谈,要求鑫驰置业加快项目进度成武县祭祀。2018年5月6日,该项目举行工程招标会,对1#-6#楼房桩基工程进行招标。2018年5月12日,成武县副县长阎齐名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该项目的放线、打桩及施工前准备工作。而此时,“金地首府”项目所占地块的挂牌出让活动刚刚进入公告期。

  图为成武县人民政府2018年6月1日发布的消息

  2018年5月2日,成武县国土资源局以发布“成国土资告字〔2018〕9号”公告出让,公告出让位于成武县大明湖路东段北侧的6.8281公顷(约合102.42亩)住宅用地成武县祭祀。一直到2018年6月5日,该项目所占地块被鑫驰置业以起拍价4097万元摘牌,每公顷约合600万元。

  据知情人反映,“金地首府”项目所占地块的出让价格远远低于周边的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2017年3月28日成武县在该地块周边出让的一宗面积为5.945公顷的住宅用地,成交价为9008万元,每公顷约合1515万元;2018年5月8日成交的一宗面积为1.6378公顷的住宅用地成交价为2213万元,每公顷约合1351万元成武县祭祀。“金地首府”项目距离此两宗土地的位置仅有不到1公里,其平均价格却还不到两者的一半。

  目前该项目圈占土地280余亩,仅出让了102.42亩,根据成武县政府发布的消息,该项目所圈占的土地至今尚未拆迁完毕,后续供地仍在进行成武县祭祀。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年初至鑫驰置业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仅成武县县长黄福常,就对该项目的用地和建设工作进行了十余次的调度和现场考察,多次要求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工作。

  事实上,国土资源部和原监察部就此问题联合下发《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武县祭祀。严禁用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各种形式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进入市场,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

  对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违纪违法行为,都要严厉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成武县祭祀。如果领导干部继续搞个人审批,无论有没有权钱交易的行为,都属于违反纪律。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成武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的刘主任认为,“金地首府”项目土地供应手续不存在问题,该项目规划占地280亩,严格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进行出让,县领导确实多次对项目进行调度,可属于正常工作范畴,并不存在干涉土地出让活动的行为成武县祭祀。至于地价问题主要是因为该地块规划容积率较低,“金地首府”是养老项目,有一定的公益性,所以地价较低。

  根据出让文件显示,鑫驰置业所取得的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正在对外销售,除容积率较低、地处公园周边外,该项目并未体现出其公益性成武县祭祀。

  山东成武县经营性土地供应涉嫌违规操作

  255亩闲置住房用地违规过户

  “水发·阳光绿城”位于成武县伯乐大街南侧,千里马路西侧,占地面积255亩,项目由41栋住宅楼组成,2018年5月19日正式开工,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建设,开发商为成武水华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水发置业)成武县祭祀。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自成立以来从未在成武县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过房地产用地,其股东山东水发华夏水务有限公司也未在该区域取得过房地产用地。

  成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刘主任称,目前该项目拥有土地使用证,可具体使用权人登记的是谁他并不清楚,需要到成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成武县祭祀。

  记者在成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水发置业确实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根据登记信息显示:2018年1月,水发置业通过转让和变更的方式在伯乐大街南侧,千里马路西侧区域取得了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成武县祭祀。对于土地单位具体来源,成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请示之后以涉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查询。

  随后,记者从成武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得到消息,水发置业名下的5宗土地,其中2宗来自于山东成武路安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路安置业);2宗来自于成武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启明公司);最后1宗通过变更过户到水发置业的土地来源目前尚在调查成武县祭祀。可根据成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说法,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主要适用于土地使用权人原有的土地,适用范围为: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发生变化的;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发生变化的;土地期限发生变化的;分割或合并等。

  原属于路安置业的2宗土地宗地编号分别为“S150402”和“S140202”,使用权是路安置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成武县祭祀。合同约定的开发规模为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和80504平方米住房。另外2宗原属启明公司的土地,宗地编号为“S140101A”和“S140101B”,启明公司也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合同约定的开发规模为建筑面积为128800平方米和85900平方米住房。

  至于这4宗土地的使用权是如何流转到水发置业的,成武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并未作出解释成武县祭祀。可根据这4宗土地的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这4宗土地属于房屋建设工程,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闲置两年未开发的,成武县人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为防止开发商囤地倒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不得转让。

  可2018年1月这4宗土地在进行交易时,均属于净地状态,路安置业和启明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并未对土地进行开发,而是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水发置业接手后也刚刚开工,目前除水发置业正在建设的售楼处外,土地仍为净地,没有任何建筑,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成武县祭祀。此外,启明公司名下的2宗土地闲置已经超过2年时间,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应当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利用或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有知情人称,目前成武县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由成武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明知道路安置业和启明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情况下,成武县国土资源局还为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明显是在协助开发商囤积倒卖土地,导致本可以无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他人,造成了本可以纳入财政收入的巨额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成武县祭祀。

  目前,媒体已经将成武县上述土地供应涉嫌违规操作问题反映给了菏泽市监察委,具体查处进展情况,本刊将持续关注成武县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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