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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检察院法官郑京华利用职权 刑逼签字:费县祭祀

我叫高秀兵家住费县薛庄镇通太庄村,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反应一次一次不给办理,费县祭祀。费县检察院郑京华违法乱纪,以权压法,以权大与法,不作为,乱作为,在没有证据证明情况下,刑逼我签字,在取证时找不到证据证明就找人做伪证,在帐目上说我挪用公款的证据没有证据,就一面之词来确定,我反应我没有欠村款,为什么也不经司法会计审计写出报告来,可是郑京华为什么办冤家错案,我手中有证据证明村出纳写欠条欠我的钱,如果我挪用公款,为什么村出纳写欠条欠我的。为什么没有欠款证据证明我挪用公款。郑京华执法犯法,郑京华给费县检察院丢脸,我要审冤,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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