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立案不便民:永修县祭祀
本人于1996年1月24日在江西省武宁县民政局购买了300元养老保险,2017年12月份,船滩镇民政和劳动保障所通知我去办理退保手续,并说按县里的规定只能退回本金和几十元利息永修县祭祀。我听了感到有些难以接受。1996年那个时候交300元,那可是我一二个月的工资,现在只能退这一点钱,谁能接受?之后我查看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像我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当把我的老农保与我现在购买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做好转移衔接。故我不同意退钱,要求按上述政策并入我已买的社保中,为这我还找了相关部门,可这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都说并不了,只有退钱,否则就搁在那。明明省里有规定,可这些部门就是不作为,把百姓当愚民糊弄,难道国家会出台损害老百姓利益的政策吗?难道二十多年前买的“养老保险”说退就退,那现在买的社保又有何价值可言?故我想向法院起诉。依照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规定,我们武宁县的行政案件归永修县人民法院管辖。我于2017年12月29日下午驱车300余里赶到永修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庭的人看了我的起诉材料后,与行政庭的法官通了电话,电话里说什么我不清楚,后立案庭一男法官说行政庭的法官有事外出了,起诉材料就先放立案庭,叫我下次再来交立案费,我说我大老远跑来一次不容易,我来了你又不收钱,下次为了交50元立案费又要跑一次多麻烦,后法官说,你不用跑的,到时会通知你的,给你个账号打过来不就行了,之后告诉了我行政庭的电话号码。过了几天后我打电话到行政庭去问,一位女法官说庭里案件多,案子还没看,很和气地问了我姓名后说到时办案法官看了案件会通知我的。又过了几天,我又打电话,又是一位女法官接电话,说法官正在看,那位法官还与我沟通了为什么要把县民政局也列为被告,说话挺和气的,我也感到很温暖,后这位法官说等他看完再说,我又过了几日打电话到行政庭,一位女法官说我的案子符合立案条件,叫我到立案庭交费立案,于是,我又打立案庭的电话,立案庭一位女法官说她不清楚,要我第二天打电话,第二天有个女的接电话,说行政庭有账号的,要我直接联系行政庭,我又跟行政庭打电话,行政庭的人解释说立案费需要交给立案庭,行政庭的人说得在理,我只好打立案庭的电话,立案庭的人又说要我亲自来交,我说当初我要交立案费,你又说可以银行转账,现在又要我跑几百里路来交立案费,这不是忽悠人吗?接电话的男法官不高兴,还把电话“啪”的一声挂了。案子在永修法院“睡”了快一个月了还没立案,先窝了一肚子气。1月24日,我打通了永修县人民法院熊院长的电话,熊院长很和气,说会过问这个事,稍后行政庭一位女法官打了我电话,还是要我电话联系立案庭,这个电话我都不想打了,心已凉了一截,打了也是反招气受!想不到,到永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这么难,与该中心网上宣传的便民为民亲民暖民根本不是一回事,我的案子还没立案、开庭,能否在永修法院得到公正判决,我心中只有一个大大的问号,不管案子结果如何,我也要借贵坛一角,吐一吐心中的不快!江西省武宁县船滩集镇居民付鹤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