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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一位可怜的母亲(江西万安县)(转载):万安县祭祀

救救一位可怜的母亲(江西万安县)

  (继承烈士遗产遭受当地政府遥干扰万安县祭祀,并极力地包庇纵容社会上的寄生虫)

  可怜的母亲的爷爷和外公都是烈士,解放前因受到牵、家破人亡,烈士还没有一个全尸,人头被挂在城门上,肠子串着游街示众,心脏被挖着炒了吃掉了,尸体丢到河里被冲走了,现两家只留下了可怜的母亲一人 万安县祭祀。

  这位可怜的母亲在文革正处少年期就随同父母下放了,1970年县城爷爷的房子被折掉了,1971年结了婚,1972年她的父母双双去世了,她丈夫要她搬到他家里住,就用一间不到五平米的猪栏垫起来做的新房万安县祭祀。1973年她拿到了她爷爷的房款。

  因她嫁的丈夫家里非常贫穷,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共五个,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三岁,她公公常年烂霉不能下地劳动万安县祭祀。家里年年超支,当她丈夫家里知道她得到一笔房款和她父亲的丧葬费时,就要她在当地建房,她不同意,胳脯扭不过大腿因而在1974年申请。经三级批准建起了一幢八间平房,厨房二间。

  1984年落实政策,她回城了,也在厂里上班,全家住在厂里,很少回家,1992年她丈夫的弟弟私自把这幢房子登在他自已的母亲的名下,还伪造了他们三兄弟的名字,连建房人还没份万安县祭祀。

  2011年得知政府要征地、征房,她丈夫的三弟提前要求拆掉,那位可怜的母亲用烈士的房款建起的房子,她立即到有关单位反应情况,因在2005年县政府的人已调查过两次,证实了这幢房子是她建的万安县祭祀。可怜母亲本以为政府会为她主持公道,要求政府开张证明,可没想到不可不开还冷言冷语。

  政府干部滥用职权,用卑鄙的手段恐吓村民和老支书,她丈夫最小的弟弟还扬言说:“谁要是插手这幢房子就杀了谁”,在政府的支持下还特别为他请的律师到法院告可怜的母亲的丈夫万安县祭祀。说是:“房子是他们的父母建的,老大没有份。”可怜的母亲在法庭上连发言权都没有,还差点在法庭被赶出来了。为法官和他们的语言简直是黑白颠倒,听了受不了,全身发抖,差点晕倒。

  证据如山重,物证:第一、证件与原件不相符万安县祭祀。第二、发证时间在1992年6月10日,而同意丈量登记的时间是92年8月15日,同意发证时间在1993年11月10日。第三、户主的签名也是土管局的某人写的。人证:第一、她丈夫的大弟二次出庭作证并说:“房子是嫂子娘家的钱建的,82年还烧了一次,也是大哥和大嫂修整的。证词:在开庭前,律师到老支书取得了证词,并说要当庭作证,可在开庭前十几天被气得病倒住院了,这么多的证据可法院却无动于忠,却说证据不足而告终。还维持这虚假的证件。法院这样做公平吗?

  可怜的母亲几年来受尽了精神上的折磨,快要疯了万安县祭祀。为何当地政府和法院这样黑,不为烈士后代主持公道,不为两个偷盗为生的寄生虫开道引航,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吗???请当地政府三思,请给予可怜的母亲一个公道!让烈士们在九泉之下能安息吧!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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