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塔为砖石结构,塔身呈四方形,高14崇义县祭祀。6米、低座宽4。2米、顶宽3。22米,正面书有“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大字,基部仿塑毛泽东书体,正面题字:“星星之火、可以燎源”。左侧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右侧“为人民而死,死得光荣”。塔后侧立一红旗墙,墙后侧刻有“革命烈士纪念塔”,墙正面刻有全县1864名革命烈士英名。
从山脚到塔基有153级水泥阶梯,塔基正面及阶梯两旁筑有花岗岩全石料栏杆扶手,整个陵园花卉、松柏苍翠挺拔,宁静肃穆崇义县祭祀。崇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是我县县级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也是我县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基地。
崇义县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