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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龙南县出了一个蔡霸天:龙南县祭祀

龙南县出龙南县祭祀了一个蔡霸天

  政府啊龙南县祭祀,人民啊,快来救救我!

  “龙南县公安局出了一个蔡霸天龙南县祭祀,政府和人民要为我做主啊,救救我吧!”这是9月6日上午10时江西省龙南县汶龙镇邓公村妇女曾娟华在汶龙镇派出所看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向围观群众的呐喊!

  据曾娟华的丈夫汶龙镇邓公村农民刘进义说,他和曾娟华结婚后两人一直在广东打工,去年因小孩长大要上学回到邓公村,却发现自己的山林被龙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蔡常青、龙南县城管局副局长蔡启凡侵占了,在山上种满了果树龙南县祭祀。今年6月份,曾娟华拿着龙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所有权执照去找蔡常青的父亲(正在山上栽种果树),要求还回所占山林。过了几天,汶龙镇林管站的一群人气势汹汹来到我家,说我们不应该去找蔡常青要回山权,当我们把山林所有权执照和土改时的山林证给他们看后,林管站的人态度才稍好一点说,这个山确实是我家的。又过了几天,公安局来了几个人,十分凶狠的说我们不能去要回这个山,还说,你们知道吗,这是我们龙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蔡大队长的,要你的山还是看得起你。曾娟华说“我家的东西,别人霸占了,还说看得起菜肴,这样的公安大队长真是强盗。”从此之后,公安局的人就经常打电话给我们夫妻两人,说要拘留曾娟华,我们没理他们。再过了几天,蔡常青就编造曾娟华砍了他家的果树的事实,2010年7月29日他私自做出决定对曾娟华行政拘留10日。

  9月6日上午公安人员将曾娟华拘留,曾娟华看着拘留证,在派出所呐喊:“我家的山被蔡常青霸占多年,我只是要求还回给我,就把我拘留,天理何在?公安应该是人民的公安,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请政府出面为我做主,大家帮帮我,救救我啊!”这是一个弱小的农村妇女向社会的呼唤龙南县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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