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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不予归还2900余万元的冻结款:滨海县祭祀

江苏省滨海县公安局不予归还2900余万元的冻结款

  我叫郭凤英滨海县祭祀,女1951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320922195109170340,家住滨海县东坎镇南都花园84号,手机号:18361860744,我儿子叫高海亮,今年45岁,原是江苏省海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滨海万都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我要反映如下几点问题:

  (一)2011年6月2日盐城公安局对高海亮涉嫌侵占一案进行立案侦查,而滨海县公安局却于2011年6月7日对高海亮的所有资产进行冻结,将高海亮在滨海万都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涵碧园小区合资建设中所有资金29158800元及其所有股份、受益款项予以冻结,严禁转让、转移、支付、提取,直到整个案件结束后,被冻结的二千九百多万资金都没有归还,事后我们也多次找到滨海县公安局,他们都没有准确的答复并让我们到法院起诉,时至今日这笔钱我们分文没有得到滨海县祭祀。

  (二)滨海县公安局在2011年6月7日对高海亮资产冻结后,并没有向后来的侦查机关响水县公安局移交冻结手续,致使高海亮一案的侦查、起诉、审判三机关均不知道资产被冻结的事实,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在高海亮羁押期间滨海县公安局也没告知他本人资产被冻结,以至于在后来的判决量刑上可能出现误差滨海县祭祀。

  (三)滨海县公安局对高海亮的资产冻结后,并没有对冻结的资产进行管理,导致滨海万都实业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大肆侵吞高海亮在万都实业公司的资产,不长时间万都实业公司便成为空壳公司滨海县祭祀。

  (四)高海亮在后来的审判中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为8850517.62万元,批控的犯罪数额远远低于被冻结的数额滨海县祭祀。而滨海县公安局却冻结高海亮二千九百多万元资产,滨海县公安局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案件侦查前我就将挪用的八百多万元归还,而被冻结的二千九百多万元资产我分文没有得到。

  请求督促滨海县公安局尽快归还2011年被冻结高海亮的29158800元资产滨海县祭祀。

  求助人:郭凤英

  手机:18361860744

  2018年5月16日

  附:1、滨海县公安局冻结通知书(复印件)

  2、滨海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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