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制定农林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林牧业教育和农林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赣榆县祭祀。7、组织实施农林牧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林牧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和农林牧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苗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县级育林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指导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木材加工业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指导全县护林防火工作,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赣榆县祭祀。9、组织兽医医政、兽医药政药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贯彻落实农林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农林牧业法制宣传及做好农林牧业行政执法工作赣榆县祭祀。11、指导农林系统涉外工作;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外向型农业开发区和外向型农业的管理。12、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团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赣榆县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