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反映凉城县(食药局)印有食品药品监督字样的皮卡车未挂牌凉城县祭祀。根据群众反映的路线,我方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凉城县进行求证。发现一辆印有“食品药品监督”字样未挂牌的车辆,随后我方工作人员来到食药局了解情况。据王局长说:“单位有十几辆印有食品药品监督字样的车,其中有两辆未上牌的车辆。车管所不给上牌,我们也没办法!”
新的《交通安全法》早已经实施,对于城市执法单位车辆无车牌上路的现象,是法律以外的“特权车”凉城县祭祀。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凉城县祭祀。作为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局,应当守法。然而,不挂车牌的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车辆,已经违法。”
然而食药局的车辆却公然不挂牌这种行为是无视法律法规还是得到县政府的默许?我方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求证凉城县祭祀,请交警及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凉城县祭祀。”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微信怼#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