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交城县祭祀,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交城县祭祀。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交城县祭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交城县祭祀。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交城县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