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为兴县专员公署驻地,1952年归忻县专区,1971年改属吕梁地区兴县祭祀。2004年归吕梁市。
孙嘉淦,少时家贫,且樵且读兴县祭祀。康熙五十二年(1713)举进士,官检讨。性刚正,有胆识。雍正初登位,命诸臣进言,孙嘉淦即上疏陈述三事:\“清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
雍正帝感到他太放肆,可又觉得他有胆量,不仅没有加罪,反提升为国子监司业兴县祭祀。四年后又改为祭酒。雍正六年(1728)代理顺天府尹,丁父忧,请准归乡,服未满,以府尹召晋工部侍郎,仍兼祭酒。后调刑部侍郎,又兼吏部侍郎。又因举荐教习不称旨,而被夺职。因他不爱钱,调银库工作,与吏卒共劳苦,收支银不差纤毫,深得雍正帝嘉许。
十二年命署河东盐政兴县祭祀。乾隆十年,迁左副都御史。十二年,孙告老还乡。十四年又奉召还京,十五年授以兵部侍郎,又升工部尚书,兼署翰林掌院学士。十七年晋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十八年十二月卒,谥文定。入祠乡贤及晋阳三立阁。
康基田,乾隆进士兴县祭祀。历任知县、通判、按察使、巡抚等官。
曾以陈奏不实,遣戍伊犁,后复起用兴县祭祀。两任河道总督,驭下极严。久管河物,精于治水,治河之法,以\“束水攻沙”为,成绩显著。著有《河渠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