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无配偶永和县祭祀。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永和县祭祀。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永和县祭祀。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永和县祭祀。复婚者可不做婚检,可需要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到民政部门办理: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永和县祭祀,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永和县祭祀,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永和县祭祀,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永和县祭祀,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