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是一家被所有人、所有单位都忽视的政府派出机构,可是它所掌控的却是政府资金支付的大权,其黑暗内幕,更是大家所不了解的汾西县祭祀。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每个甲方(需方)单位要实施一项工程或购置一批设备,如果本单位没有资金,需要政府出资,问题就来了,因为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寻找招标公司,并代表甲方(需方)参与招标,显示招标的公平、公正汾西县祭祀。
招标成功后,采购中心开具支付单,甲方(需方)拥有支付单才能到财政局办理手续,从而支付乙方(施工方)汾西县祭祀。
恰恰问题就出在招标这一环节上,山西省汾西县府采购中心林玉祥与招标公司,参标公司狼狈为奸,前期达成协议,欺骗甲方(需方:汾西县国土资源局),套现政府资金汾西县祭祀。招标已经沦落成为一种形式,政府采购中心的领导已经把招标当成一种赚钱的行当,完全淡漠了法律法规的存在。
设备招标过程中不照相、不录像,三家入围公司明显有一家资质不够(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据说三家入围公司标书上的参数、设备型号相似度达到98%,明显在围标,并且与甲方(需方)标书上要求的技术参数基本不符,可是还是继续招标,现场一度达到混乱,虽然有纪检委和检察院的领导参加,可是最后招标公司在利益的趋势下还是生硬地听取甲方(政府采购中心)的意见,力挺该参标公司中标,最后的结局是:发了中标通知书后,再重新修改标书,按修改后的标书签订合同汾西县祭祀。也就是招不招都一样,想让谁干谁就干,嫣然不把任何让放在眼里。
招标,已经形同虚设,该行业的运营潜规则是:吃到嘴里的一定不往外吐,一定要想办法消化掉,哪怕是一锅夹生饭;绝不能废标,废标就意味着砸自己的饭碗汾西县祭祀。
作者:三途河摆渡人 回复日期:2011-11-25 0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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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山西省汾西县府采购中心林玉祥与汾西县国土资源局王春华俩人一个敲锣一个打鼓,糊弄政府汾西县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