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家宝宝(3岁)眼睛生病,所以给孩子挂了北京首都儿研所医院的1月29日的眼科门诊香河县祭祀。可我和我妻子都在北京上班,决定让我母亲(65岁)带我家宝宝去北京的医院就诊。
我于1月27日、1月28日早上在安平检查站内分两次询问执勤检查民警,说明了我母亲带孩子看病的这种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非通勤人员带着72小时内核算检测证明、居住证明以及孩子医院预约单可以通过,可今日(1月28日)中午,我母亲带着孩子(我母亲和孩子都带着72小时内核酸证明、居住证明以及医院预约号单据)通过安平检查站的时候,执勤检查民警却以我母亲没有工作证明为由,不让我母亲和孩子通过,我母亲早已经退休,根本就没有工作,所以没有工作证明香河县祭祀。而且他们是非通勤人员啊,怎么就能这样执法呢?
我家孩子今天(1.28日)早上给敷眼睛已流脓流血,这种执法行为就是无情执法,“一刀切”式的执法,风大天气冷不要紧,可这种事是真让人心寒啊香河县祭祀。
我们这样的普通老百姓上哪说理去香河县祭祀,疫情隔离,不应隔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