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街道南办事处公务员(街道办书记)卢桂佳,4/30号在肯德基前面突然逆行撞死路人,事发距今短短20天时间,死者尚未安息,他却公然正常上班了昌黎县祭祀。法院只判处了取保候审。这年头小老百姓的命就这么不值钱吗?要法律是干什么的?当官了不起吗?
河北省昌黎县4月30日晚8点半,肇事司机自北向南开到民生广场时突然左打轮横冲到左手边的辅路人行道,将遛弯的李某(女性)卷入车轮下,肇事者并没有及时刹车,而是把李某带20米后撞到了墙边被迫停车昌黎县祭祀。导致李某脑部严重受损当场死亡,后来法医鉴定后脑勺粉碎,肋骨多数折断,左大腿折断.
肇事司机卢桂佳是昌黎县四街道南办事处书记,出事后,他立刻电话给他的“朋友们”,当然他的朋友是昌黎镇领导,有人帮他摆平了此事昌黎县祭祀。事发距今短短20天时间,死者尚未安息,卢贵家竟让大摇大摆的正常上班了!法院只判处了取保候审!
下面是案件的疑点:
1.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家属怀疑肇事者酒驾昌黎县祭祀,当天,肇事者被带到昌黎县人民医院抽血进行酒精化验,死者家属担心过程中出现调包的嫌疑,于是让两名亲属跟到医院一直盯住这事,可是等了一晚上化验结果也不出来,让家属离去后,结果马上就出来了,结论是没有酒驾.当时肇事方跟随去医院的全是镇上的领导.到底是不是酒驾,只有镇上那些领导知道了
2.当时死者家属要查看小区的监控录像昌黎县祭祀,偏偏小区物业说监控坏了,还有就是各种理由不让查看,只要查看了录像才知道肇事者是不是从小区出来.因为当天小区里的县某重点中学校长儿子结婚,街道办书记怎么可能跟校长没有交往,怎么可能不去随礼喝酒呢?可结果是物业不知道是受到公安部门指示或是其他部门的影响,不敢对死者家属出示监控录像3.肇事者之所以托了那么多镇上,县里的领导来操作此事,目的就是为了保公职,可死者家属的态度很明确,如果法律认为撞死人跟保公职无冲突,那么家属认同法律的判决,然后死者尸骨未寒,二十天后,卢桂佳就大摇大摆的去上班了,那么检察院法院是如何还死者公道的?为吗不承担刑事责任,仅是简单的取保候审..试问,如果撞死的是肇事者,那么法院如何判决?
此事已经在县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昌黎县祭祀,一个街道办的小公务员有多大的能量?他的背后是什么人在为他撑腰?为何公务员撞死人不到一个月就能正常上班而不受到任何法律的制裁?
请求上级公安部门昌黎县祭祀,纪检部门能够彻查此事,这里面目前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涉及到公检法,医院之间的暗箱操作,家属要求很简单,期望政府能还死者一个公道,将官官相护的时间调查清楚.事件的关键点就是酒驾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