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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府在处理广东盛林新都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时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韶关市祭奠

2019年4月2日,接到在广东韶关亚太财富中心项目部做工农民工杨润江的诉求,说他们一帮农民工辛苦在那打工的工资与所代的材料款共计400多万几年都没领到,这几年靠借钱往返韶关讨薪不当沒讨到工钱,还至自已因讨薪欠债累累.于是小编跟随来到韶关走访与咨询了韶关市对广东盛林新都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办的相关主要负责人,他们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根据韶关市政府的安排,政府依法对杨润江所施工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结算结果共计1100万左右,象廖虔亮所投入的资金政府不对其负责韶关市祭奠。政府笫一是解决农民工的工资,第二是解决工地欠的材料款,多余部分再按债务比例分配.

            另据查实,廖虔亮系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韶关亚太财富中心项目部的股东与合伙人,因害怕亏本中途将自已所持的股份与投资本金变更成了向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的民间贷款人,后又看不到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的希望再次投向广东盛林新都置业有限公司苟述林的怀抱,因苟述林跑路,廖虔亮又找到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汤晓龙以法人委托人的名义,成为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赣州工程有限公司《韶关亚太财富中心项目部》的其中代理人,不管怎么改来变去,他们内部的所有债权债务都是他们内部在运作,可身为处理《韶关亚太财富中心项目部》的代理人之一要对所欠的农民工工资与材料款负责,协助韶关市政府依法优先解决所欠的农民工工资与材料款问题,不能拿民间借贷法律文书干涉韶关市政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与材料款的正确决定,更不能利用代理人的资格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减少农民工的工资及材料款来达到目的,及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紧急通知》(法〔2010〕43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韶关市祭奠。

  编语: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政府职责;因为农民工的欠薪问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维护社会秩序是政府责任;对人民负责和依法治国是我国政府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政府介入是这些原则的实际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举措,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韶关市祭奠。因此:韶关市政府在处理广东盛林新都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时应排途干涉,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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