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至今日,已整整四个多月石首市祭奠。当初,死者的家属相信党和政府,遵从领导安排,按要求及时火化、安葬被害者。然而,石首市公安部门却于8月13日将杀人凶手黄忠银释放回家,另一犯罪嫌疑人刘幺二在更早前释放回家(后在家病亡)。72岁的杀人凶手黄绪林也于2009年12月17日释放回家。
石首市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黄忠银、刘幺二释放石首市祭奠。似乎在告诉人们:即被害人付家章的死,是72岁的犯罪嫌疑人黄绪林一人所为。石首市公安局的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付家章遇害,是因为头部有3到4处斧子砍杀和一处锤子重击而致死。试想,一个72岁的老人,在深夜同时拿着斧子和锤子将一个小他10多岁的人一下子砍死,这是否有可疑之处?难道黄忠银的父亲在自家门前将人打死。而儿子黄忠银、老婆刘么二就没有参与甚至一点也不知情吗?在深夜里转移尸体、浇淋农药都是72岁的杀人嫌疑犯黄绪林他一人所为?如此诸多的疑点明眼人一看便知,公安部门竟然将本案最大的二个犯罪嫌疑人释放回家。石首市公安部门这种行为让稍有一点正义感的人们都会感到十分气愤。民意不可违,民愤不可不平,被害人付家章的在天之冤魂不得安息!这是和谐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同时死者亲属于12月10到石首市法院查问案子的发展情况,法院负责这起案子的法官刘南陵告诉亲属:因为这个案我们负责最好私了,你们要多少钱?杀人犯没有死罪的份,最多也就可以判五年徒刑石首市祭奠。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人民法院还有这样的人在当法官,这三名被控告人十分明显有目的、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罪,法官竟然宣称最多也就判五年徒刑。这是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官说的话吗?如此明目张胆的藐视法律的存在,天理何在?难道这就是当时亲属相信政府所换来的结果。死者亲属在政府要求的时间里及时火化、安葬死者。把死者下葬后,难道法律也跟着下葬了?湖北石首市难道就只有这样的法官?
因为没有人监督这个案子,湖北省石首市法院负责这起案子的负责法官刘南陵给了死者亲属一个这样的结果,天理何在?法律何在?难道有钱有权的人打死人就可以不用偿命,可以私了,可以一手遮天吗?五保户难道这样被人杀害而凶手就可以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法院就是这样为人民老百姓这样说话的吗?现在死者亲属仍然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为老百姓作主、申冤,还法律一个公道,还死者亲属和当地民众一个公道,把杀人凶手黄忠银、黄绪林绳之以法!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尊重人权、不为金钱为人民主持正义的执法者石首市祭奠。而不是成为有钱有权人工作的奴隶!希望我们的执法者维护法律尊严,严惩杀人凶手!!
法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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