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十堰市祭奠。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门诊四楼
联系电话:0719-7100307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学历查询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考取相关资格证者可不提供执业证与资格证)十堰市祭奠。
2.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监审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十堰市祭奠。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十堰市祭奠。
笔试时长为120分钟十堰市祭奠。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二)笔试分值及所占比例
笔试分值共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十堰市祭奠。
(三)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十堰市祭奠。考试内容根据招聘各岗位特点,从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侧重于各专业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十堰市祭奠。
3.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每位考生笔试成绩需要在60分以上方可参加下一环节的招聘十堰市祭奠。
4.笔试结束后,待成绩出来立即公示十堰市祭奠。公示期满后,通知面试入围人员。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十堰市祭奠。应聘者面试时长在5分钟以内,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抽签答题不超过2分钟,现场提问不超过1分钟。
(二)面试分值及所占比例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十堰市祭奠。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达到笔试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面试入围人选十堰市祭奠。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
面试结束后,待成绩出来立即公示十堰市祭奠。公示期满后通知试工入围人员,面试成绩超过60分方可进入科室试工。
五、试工
(一)试工人员的确定
达到面试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试工入围人选十堰市祭奠。
(二)试工时间与地点
面试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进入科室试工十堰市祭奠。试工地点根据考生意向,结合科室用人需求,将考生按专业安排至相关科室试工,试工时间不超过1周。
(三)试工分值及所占比例
由所在科室对试工者的基础知识、病历书写、查房与体格检查、专业技能考核、PPT汇报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十堰市祭奠。试工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试工成绩不低于60分。
试工结束后,当天在医院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十堰市祭奠。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试工考核占30%)十堰市祭奠。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科室用人计划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总成绩需要大于或等于60分十堰市祭奠。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十堰市祭奠。
(一)体检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在太和医院本部进行,体检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三部分十堰市祭奠。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医务人员岗位、行业特殊要求进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十堰市祭奠。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十堰市祭奠。复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八、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十堰市祭奠。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十堰市祭奠。
(三)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十堰市祭奠。
九、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十堰市祭奠。
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约;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录用资格十堰市祭奠。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0719-71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