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的一系列操作,让我傻了眼徐州市祭奠。
1. 开庭的当天,本来法院其实通知的是双方交换证据,并确认是不开庭的徐州市祭奠。可是到了现场后突然就变成了开庭,要不是提前不放心叫来了律师我这就真的措手不及了。
2.对方未按法定期限内递交相关证据也无正当解释说明,法院视而不见徐州市祭奠。
3.对于被告鼓楼区政府找来的两名雇佣的工作人员,说是无利害关系第三方,后期竟成了人证,而且两名“人证”,一名自称不在现场,可对现场情形描述十分清晰,另一名自称在场的却支支吾吾说不明白事情经过徐州市祭奠。
4.庭审的许多证据并不当庭展示,按照法院受理部门的要求将相关视频、录音材料刻录光盘徐州市祭奠。可庭审时却以没有设备播放为由不予展示。
5.告官不见官,甚至连相关部门都没有来人,只有一位律师应诉,对法庭诸多提问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徐州市祭奠。比如实施破会行为的征收指挥部是谁设立的。
6.无视行政诉讼的举证倒置,对原告的证据吹毛求疵徐州市祭奠。作为行政主体被告的一方,应有责任举证自己的行为合法性,可对方并未提供什么相关证据。相反作为原告的我们,提供了相关的出警登记表、现场的手机拍摄视频以及监控录像拍到的视频和与公安机关的通话记录(通话中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明确的说明这是政府的行为),可以清晰的确认行为的实施主体。可法院硬是强行无视这些证据,裁定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这样的行政诉讼徐州市祭奠,真的能够有效化解民众与官僚之间的矛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