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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级“坑民”法院和凤城市“坑民”法院踢皮球堪比国足:凤城市祭奠

丹东中级“坑民”法院和凤城市“坑民”法院十八年狼狈为奸,令七旬老夫妻维权无望,十八年前1995年,我的儿子做生意被骗,欠下沈阳某公司经理关星亮16万货款,关某起诉至凤城法院,要求偿还前款,与此同时我儿子也起诉了骗其货款之人孔某(有判决为证),这是当时社会很普遍的三角债关系,可是凤城法院却把我列入追加被告,并诬告说我参与了买卖,货款全部在我手上,要求把我列入共同被告,随后,法院要求我出庭,我在庭审当中一一列举我没有参与这个生意,并在庭审结束之后签下了我的名字,在随后的判决中说我签了还款协议,随即把我拘留,并我苦心经营的饭店给查封了,又把我的门市房房产证作废,直接把我的房产过户给了原告关某,事后我通过查卷得知,法院伪造了我和儿子的诉讼委托书和庭审笔录(有中国刑警学院鉴定),他们就是以此假的法律文书对我进行了强制执行凤城市祭奠。法院为何如此大胆伪造法律文书,皆因关某的社会背景,他是当时凤城市委书记(傅玉敬)的学生,法院之所以把我牵扯进此案中,因为我当时经营饭店和拥有门市房,之后我和家人四处告状不断碰壁,终于在05年有了转机,傅姓市委书记被双规,我的事情媒体也给予了报道,丹东市中级法院指定凤城法院对本案重新审理,我以为天亮了,关某的后台也倒了,哪知这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我陷入了丹东中法和凤城法院的踢皮球的怪圈当中,凤城法院无论哪一次的超时审理,我都是败诉,上诉之后就是发回重审,败诉-上诉-发回,如此反复不知经过多少回了,两级法院根本不顾党纪国法的明文规定,法律条款在这里只是摆设,如此知错不改,知法犯法枉法裁判是对中国法律无情的嘲讽和依法治国的莫大讽刺,法律在他们手中就像个面团,他们说圆就圆,说扁就扁,这种审判结果怎能服众,叫老百姓如何相信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我今年70岁了,从52岁一直熬到今天已经18年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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