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记者接到山西省霍州市曹村煤矿矿工揭发:称山西省霍州市曹村煤矿在2012年6月6日发生发火一同放炮炸死一人的死亡事故,死者胡卷宗,38岁,系河南省洛阳市人霍州市祭奠。 矿难发生发火后,矿方并没有及时的向有关部分上报,而是采取了坦白事故真相,与其家眷直接实行了私自协商赔偿120万。山西省霍州市曹村煤矿再次瞒报死亡事故随后记者来到山西省霍州市曹村煤矿了解情况,让记者感到不解的是,霍州市曹村煤矿依然是一片繁忙的现象,前来运煤的拉煤车源源不时,装载机在煤堆与运煤车之间往返穿越,实行着铲煤与装煤的工作,只是在门口的守卫显得格外的谨严,不时的观察附近的情况,对进入矿区的车辆当真盘查。记者试图从矿工口中了解一些情况,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矿工却对记者这样讲道:你不要问了,矿上早已说了,假设有人来调查此次事故,只能说不知道。从矿工的神色中可以看出,他们很惧怕矿方。据了解:矿难早已成为中国各类安全消费伤亡事故的第二号杀手。根据官方统计数据,从1986年到2004年,全国每年因煤矿事故招致的死亡人数都超越了6000人,约占每年全世界同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0%。这只是矿难发生发火后被报上去的统计数字,那没有被报上去的又有几呢?
山西省霍州市曹村煤矿再次瞒报死亡事故很显然,山西省霍州市曹村煤矿也介入了瞒报的行例,为什么一家历经山西资源整合、千辛万苦而保管下来的企业也要介入瞒报的行例中呢?当真查阅有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涉矿企业在发生发火安全事故照实上报后,主管部分一定会依据相关法规对企业实行停产收拾整顿和罚款的处分,停产一天,就是一大笔损失,更别说几个月的停产收拾整顿了,加上上百万元的罚款,权衡利害,仍是瞒报的好,既可以每天消费又可以少了上百万的罚款,用逃避处分而省下的这些钱中一小有些去处置一个微乎其微的矿工生命也绰绰有余霍州市祭奠。望有关部分着手调查此事,重办有关义务人,还矿工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