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书

诞生于2010年,专业的公墓陵园管理系统、网络祭祀系统。

实名反映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干部张玉华徇私枉法 严重不作为的行为:石嘴山市祭祀

尊敬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明确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石嘴山市祭祀。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央明确提出对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单位和干部要严肃问责。现在我实名向领导反映:现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纪检委常委一级主任科员张玉华,在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时徇私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事实如下:

  1、2014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抓到吸食毒品人陈继红(男)金鑫(女)二人,当时由治安队干警贺立娟联系大武口区游艺西街盛鼎宾馆五楼一套间,由她负责和其他干警四人看管调查谈话处理,由于干警疏于看管,二名吸毒人员用床单被罩连接从五楼窗户逃跑,致陈继红在逃离过程中当场摔死石嘴山市祭祀。事情发生后,大武口公安分局如实向大武口区检察院渎职侵权局汇报此事,之后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张玉华分别将大队的领导和办案民警传讯到反渎职侵权局谈话,此事不知有什么隐情没做任何处理不了了之。

  2、同年石嘴山市公安局太西分局在查获吸毒案件中带吸毒人员到医院检查身体,因吸毒人员逃跑造成吸毒人员当场摔死严重后果石嘴山市祭祀。此事也不了了之。

  上述两起人命案件,均由原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现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监委的张玉华负责办理石嘴山市祭祀。张玉华作为时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亲自办理此案,故意枉纵,徇私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严重违背工作职责。希望自治区领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领导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其责任。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构我愿承担任何责任石嘴山市祭祀。请自治区领导明察,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反映人:马惠武(身份证号:640202195309290014)

  手机:18995270666

  时间:2020.6.1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Copyright By 生命之书.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生命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