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日喀则市祭祀,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填写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日喀则市祭祀,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需要由声明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填写;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日喀则市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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