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家公去给我第二女儿(2012年超生,虽然2008年我们也是生了个女儿,可是因为我老公的是居民户口)上户,交了罚款后计生部门说,结扎后才给出上户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回去结扎,什么时候开证明南雄市祭祀。而没有计生的证明,南雄市公安局也不给上户,就算交了罚款也不行!
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相关内容:“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南雄市祭祀。”结扎只是首选,并不是一定要结扎啊!采取何种避孕方式,是否结扎,应该由我们自己决定,强制要求结扎那和做手术把子宫割除有啥区别?
要不是要孩子上户口南雄市祭祀,我连罚款也不想交~!
目前社会老龄化,年轻人的压力越来越大,计生部门有啥作为?采取野蛮的办法降低生育率就是计生部门的业绩?!这样的计生机构直接可以取消了!现在计生相关部门有何作为?除了给民众添堵之外,这没有什么带来什么利益南雄市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