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让人非常头痛的安全,2011年7月5日事发南雄市坪田镇,以下是一份被害人的申诉书,因某些机关单位的“不作为”行为,造就被害人至今任然住院不起南雄市祭祀。
《提请立案申诉书》
申诉人:邓秀英,女50岁,南雄市人,住南雄市坪田镇坪湖村委会坪湖村南雄市祭祀。
被申诉人:邓亚兰,女30岁,湖南籍人,住南雄市坪田镇坪田村委会坪凹村南雄市祭祀。
申诉目的: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凶伤人的被申诉人邓亚兰予以立案,尽快对其采取强制拘押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赔偿申诉人一切损失南雄市祭祀。
申诉理由:
申诉人在新圩村往坪田圩500米左右路边盖了一套住房,因房屋后面的一块空地每逢下雨会形成泥石流,冲坏农田、路道南雄市祭祀。为此,申诉人于2011年7月2日,准备了水泥、砂石料,雇请邻村从事建筑的包工头(被申诉人的丈夫)邓辉达,承建一条长约10米,高约1.5米的砂浆砌石挡土墙。双方议定包工单价后,被申诉人和其丈夫邓某于第二天带领工人进场施工,可是,被申诉人和其丈夫为了偷工,省去搅拌水泥砂浆小工的工资,胡乱将石块砌在一起,在每层石块之间不铺垫水泥砂浆填缝,这样的挡土墙根本经受不了风雨和泥土的冲刷。7月5日申诉人发现被申诉人丈夫承建的偷工减料,一推就倒的挡土墙根本不符合质量和安全,在旁边的被申诉人却指桑骂槐地出口伤人,经再三交涉,被申诉人的丈夫因理亏同意了翻工。
岂料,第二天(7月6号)上午,被申诉人带着亲戚怒气冲冲地来到申诉人新屋施工现场,出口伤人地大骂申诉人全家,要求申诉人支付其丈夫已经做的挡土墙工钱,面对无理取闹的被申诉人,申诉人声明:挡土墙大都是太差要翻工,而且工程仅做了一部份,要完工后才给结算工钱给被申诉人南雄市祭祀。恼怒的被申诉人操起地上的木桩凶狠的击打申诉人的头顶,欲置申诉人于死地,当场把申诉人击昏倒地不省人事,之后,被申诉人逃离现场。
申诉人被送往南雄市人民医院抢求治疗,经南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申诉人的伤情构成轻伤南雄市祭祀。申诉人住院医疗费用目前已用去近三万无,而持械行凶伤人的被申诉人在坪田镇派出所的督促下仅先后支付了二千无医疗费。目前申诉人仍在住院,据主治医生称,申诉人脑部受伤,治疗效果欠佳,至今仍头晕,或许会留下终身残疾。然而,申诉人的家人多次要求派出所主持正义,要求拘押犯刑律的被申诉人, 可派出所却推三阻四的拖延,是否是因为被申诉人亲属是担任村委会干部从中活动、阻挠。时至今日,方案历经多月,行凶伤人者至今仍逍遥法外,还霸气十足的拒绝支付医疗费。
被申诉人仗着家里人多,此事件已拖至三个多月未曾解决,几次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处理此事,可都出现“无作为”行为,想问下这些个公安、派出所是干什么的?被人行贿?还是腐?这太难想象了,希望镇府作出明确的处理,还百姓一安宁日南雄市祭祀。也请各位仁者作出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