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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程湾村干部套补贴:大冶市祭祀

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程湾村干部不作为

  制造一地二主、套取补贴

  控诉人:李新华,女,59岁,住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程湾村黄闻湾四组大冶市祭祀。电话:15342765810

  被控诉对象: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及程湾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程红胜 职务:主任

  尊敬的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领导:

  我要控诉的是:2005年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在完善农村田地确权登记和颁证期间,原大冶市金湖街办程湾村干部在未按土地确权政策及相关流程的情况下,将属于本人(4组)的0.8亩田重复登记到本湾12组黄绪高的名下(在他家田地册登记为1.0亩,且前后边界完全与我家不同,或者说这块水田根本就不存在,是中途胡乱登记上去套取粮食补贴的,可村干部认为这是同一块地,且指鹿为马地认为这就是争议土地,拒绝为我家确权),蓄意造成一田二主及一直双重发放粮食补贴的后果,村干部是否同他家存在利益瓜葛,伙同他家骗取粮食补贴还是有其他不得人知的秘密我们姑且不论,可这样做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还给我们两家带来严重纠纷大冶市祭祀。更为可恨的是近年土地确权,相关部门再次严重不作为,不仅没有纠正原始错误,更是再次胡乱登记,导致我村几乎所有田地册登记全部错误。对于之前误登之事实,相关部门虽然承认,可程湾村干部协商后提出要求我家出4000元方可协调纠正错误并为我家完成确权,实在是腐败至极,荒谬之至。当我们的党和政府正在媒体宣布已经完成多少土地确权时,殊不知基层部门的胡乱作为正让群众啼笑皆非,不仅严重侵蚀了我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且这种行为又会制造无数群众之间的矛盾,对社会和谐留下严重安全隐患。2年前我的母亲(戴翠英)为了这一块自己耕种管理了一辈子的0.8亩田地多处奔走、并受人辱骂,中途欲投河以明冤情,幸得邻居相劝而免于难,含泪控诉至金湖政府,可相关部门一再推脱,老人最终抑郁成疾,在期待中含恨而终,每当想起此事,我痛心疾首。在此我强烈呼吁信访局领导实事求是地调查大冶市金湖程湾村委会,按相关政策纠正错误,还我承包权!

  控诉事项:

  一、要求被控诉人依法履行职责大冶市祭祀,审查确认2005年为黄绪高办理的田地承包权证,以莫须有的事实刻意制造争议田地,侵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并对申诉人家庭成员造成伤害;

  二、要求撤销及更正2005年登记于黄绪高家根本不存在1亩水田的承包权证;停止发放其相关粮食补贴大冶市祭祀。

  三、正确无偿确权控诉人之前承包的全部土地,并要求被控诉人向控诉人赔理道歉大冶市祭祀。

  事实与理由:

  一:金湖街道办事处程湾村黄闻湾是1981年按国家政策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田地的,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田地延包,承包期三十年不变,我家三个人口共计2.6亩水田大冶市祭祀。2003年本湾12组村民黄绪高及其妻陈某因家庭口粮不够吃,多次要求耕种我家位于油铺垅的一块0.8亩田,考虑亲戚关系便答应租种要求。直到2005年黄绪高弃耕后我自己耕种了2年,后来又租给程湾村程湾湾程丽军耕种至今。

  二、2014年金湖政府在本湾征地搞开发大冶市祭祀,黄绪高出面指认本属于我的0.8亩田权属是他的,本人通过多次调查了解才知原委,原来黄绪高在2005年就利用程湾村在田地确权上的漏洞和村干部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通过上骗下蒙的手段登记了1亩水田土地证(此事我家在土地征收前完全不知情,因此他家的登记信息和我家完全不同),而村干部居然认可,且公然力挺,蓄意造成一田二主的奇闻!

  三、本人自1981年至2017年就一直拥有油铺垅0.8亩田无可争辩的承包权大冶市祭祀,就算是国家按政策调整也不可能把我4组的田地调包给12组的黄绪高,谁都不能强行剥夺我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权益!

  据以上事实与理由,本人认为金湖政府及农业部门应为我核定事实,找出村干部错登田地的真相,停止指鹿为马制造纠纷大冶市祭祀。既然你相关部门知道当年田地登记是错误的,为什么不能更正错误,还要申诉者自己出钱去纠正弥补你们当年不作为犯下的错误,而且一错再错,公理何在。

  一份田地只有一户承包大冶市祭祀,怎么会中途变成两户,争议的焦点不就是你们中途发了一个假证吗?这个证合法吗,如果合法,那我的这些原始证件合法吗?这个0.8亩和1亩是一块地吗?为什么你们口中的一块争议土地登记信息完全不同,是什么力量让你们力挺这是一块田地,敢于睁着眼睛说瞎话?请上级部门还原事实真相,无偿正确确权我之前承包之全部土地,还社会一份公平与公正!

  此致

  大冶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控诉人:李新华

  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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